江苏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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