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百万年薪只是谣言

2018年5月26日 , 华为公司向曾梦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内容为“曾梦 , 因您连续旷工三天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28日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 曾梦在华为公司工作期间 , 2014年度至2016年度 , 拿到的年终奖分别为7.5万元、17万元、8万元 , 其余年份年终奖为零 。 曾梦认为自己遭到华为公司某些主管为达到裁员目的构陷 , 不服解聘 , 要求华为公司赔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年终奖、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费等费用共104余万元 , 还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仲裁结果为 , 华为公司支付曾梦2012年11月19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14523.03元;华为公司支付曾梦2017年度、2018年度年终奖8万元、32438.36元;华为公司支付曾梦律师费960元 , 驳回曾梦其他仲裁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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