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斌|刚刚,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侮辱、诽谤案二审宣判(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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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认为 , 随着自媒体的普及 ,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发声的渠道 , 信息的发布门槛大幅度降低 。 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每位网民应当尊重权利应有的法律界限 , 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如其言行不当 , 构成犯罪的 , 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谭斌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杀事件后 , 非但不表同情 , 而是从2018年起通过网络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侮辱、诽谤 , 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 , 破坏他人名誉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 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
关于江秋莲认为谭斌诽谤其借女儿之死敛财、骗取捐款一节 , 经查 , 江秋莲在江歌被害后通过网络轻松筹平台发起筹款 , 去掉手续费 , 筹得钱款29万余元 。 江秋莲在日维权支出律师费、认证费、翻译费、机票等费用共计30余万元 。 同时 , 江秋莲又通过自己的微博公布支付宝、微信帐号以及工商银行账号 , 接受社会捐赠 , 但是未提供该部分其接受社会捐款的具体金额及支出情况的证据 。 因此 , 江秋莲指控谭斌捏造其借女儿之死敛财、骗取捐款对其进行诽谤的事实 , 证据不足 , 不予认定 。 但谭斌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 , 不应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言论揣测、指责他人 。
综上 , 上海二中院裁定驳回江秋莲、谭斌的上诉 , 维持原判 。
北京联盟_原题是:刚刚 ,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侮辱、诽谤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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