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都要留意!,明年开始( 二 )
显然 , 这种住房形式不仅不适合居住 , 而且还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 比如大量用火、用电、用气等现象就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 而客厅、阳台等本身是疏散通道 , 如今却被用于居住 , 一旦出现了火灾 , 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 因此 , 新规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 , 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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