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云南弥勒一新建小区中途停工引官司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争议( 二 )


针对同一标的物,云南华昆公司为何作出4个不同的鉴定意见稿呢?采访人员采访了负责该案件的鉴定人王建南 。她介绍,第一次意见稿是1.6亿元,是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出来的,第一次鉴定意见稿出来后,华圳公司提出不同意见,他们又按照地勘报告,重新进行计算,得出的结论是1.5亿元;华圳公司还是有意见,他们又计算两遍,分别得出1.49亿元和1.45亿元两个鉴定结论,但华圳公司还是不认同 。
在法官的协调下,要求鉴定人王建南把所有计算方法交给法院,法官组织双方核对工程量 。据了解,如此大的工程量,仅核对工程量至少需要5个月以上的时间 。
工程造价鉴定属于“真空地带”
采访人员从云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中心了解到,2019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云南省全面停止没有法律依据、拟申请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之外的工程造价、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等司法鉴定机构的受理 。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类司法鉴定由住建等部门监管 。
【鉴定|云南弥勒一新建小区中途停工引官司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争议】采访人员从云南省住建厅科技定额处了解到,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问题,还是应该由司法行政机监管,住建厅科技定额处作为行业部门无权监管司法鉴定 。
对此,云南省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工程造价类司法鉴定机构不由司法行政机关监管的政策出台时间短,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导致工程造价类司法鉴定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案件中涉及工程类施工的案件由于标的额较大,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得出一个双方认可的结论,而目前工程司法鉴定管理界限不清,缺乏监管,难免会出现问题 。
关于此案的进展,云南网将继续关注 。
云南网采访人员 赵岗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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