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入|三部门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

【旅游收入|三部门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中宏网10月28日电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启动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申报评选工作 。
《通知》指出,自202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确定若干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城市的示范性,择优确定示范城市 。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纳入多层级消费中心培育建设 。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试点城市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旅游收入增速位居所在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前列 。
按照《通知》要求,自202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确定若干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城市的示范性,择优确定示范城市 。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均实行申报制,所有城市均可申报试点城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可申报第一批示范城市 。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试点城市名单;通过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试点城市、示范城市要及时总结试点、示范工作成效和不足,形成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要加强对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的宣传推广,为其他地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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