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七旬老人遭保姆棍子敲腿、脚踩脸虐待 儿子监控取证 保姆获刑十个月
10月28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 近日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虐待案 , 保姆冯某某用棍子敲腿、扇耳光、脚踩脸等方式虐待七旬老人 , 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
被害人刘某某(女)系肢体残疾人 , 今年70岁 , 长期瘫痪在床 , 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能言语 。 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 , 被告人冯某某作为保姆在被害人刘某某家中照顾其生活起居 。
看护期间 , 被告人冯某某多次以殴打、辱骂方式虐待刘某某 , 甚至还用小棍不断敲被害人刘某某的腿 , 不让刘某某睡觉 。
2020年4月24日晚上 , 被告人冯某某朝被害人刘某某脸上扇耳光 , 脚踩刘某某面部 , 并用布条打刘某某面部 。 4月27日上午 , 被告人冯某某还用鞋底对被害人刘某某面部殴打 。
本文插图
刘某某之子在看望母亲的时候发现 , 其腿上有青紫现象 , 并听亲友说曾见过保姆虐待其母亲 , 遂偷偷在家中安装监控录像 , 后在查看监控录像时发现被告人冯某某有虐待被害人刘某某的行为 , 遂报警 。 至此 , 该案案发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冯某某对刘某某负有看护责任 , 多次虐待刘某某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 应予惩处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关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有如此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 , 情节恶劣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第一款行为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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