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这么多女性都在从事无薪劳动,有意思吗?( 五 )


这其实就是国家缺人手了、需要增加人口;国家请客 , 企业和女性买单 。
这个逻辑比较简单的 , 在此不多说了 。有趣的是 , 家庭主妇和职业女性有什么冲突呢 , 怎么会变成互相看不顺眼呢?
我想 , 这应该是由双方的优越感引起的 。
职业女性认为全职主妇不劳而获 , 全职主妇认为职业女性没本事嫁有钱老公 。这是最浅、最口水的层次 , 没有什么思考的含量 。稍为深一点的争论 , 则是职业女性认为全职主妇并没有经济来源 , 仅靠着男性的感情和恩赐来维持 , 没有什么安全感;而全职主妇则认为 , 所谓女权 , 就是女性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 , 家务劳动也是劳动 , 你管我呢 。
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全职主妇的劳动 , 得到承认了吗?她们能从制度的层面获得保障、而不是靠男人获得安全感吗?女性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 , 但 , 这种选择是自我意志的选择呢 , 还是信息被遮蔽之后的不对等的无奈?
《小欢喜》
当然 , 职业女性也不必得意得太早 。因为在职业之外 , 你们同样要回家生儿育女 , 这些劳动同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 , 我们的婚姻法律法规并不保护夫妻共同财产 , 而是保护资产方的利益 , 谁有钱就利于谁 。谁在外面赚钱 , 钱就是谁的;而家务劳动、生养、教育孩子的劳动 , 都是无薪酬劳动;而且一旦离婚 , 在实际判决是得不到保护的 。承担这些无薪劳动的 , 绝大部分是女性 。
职业女性或者还有能缓冲的办法 , 全职女性只能祈祷丈夫永不变心、永远仁慈 , 靠爱来发电了 。
《坡道上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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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争论中 , 全职主妇向有工作的女性标榜全职多么不容易 , 寻求理解认同 , 甚至尊敬 , 其实是没什么必要的 。因为制度不能保障夫妻平等的情况下 , 你的丈夫就是你的雇主;你只需要对雇主负责;雇主肯尊敬你 , 是你的运气 。
那些勇敢辞职的全职主妇们 , 可以自己回答两个问题:
一 , 你拥有家庭财产的平等主权吗?万一你离婚 , 你有多大的信心能取得分配财产的主动权?
二 , 现在很多孩子的母亲都是能干的职业妇女(工作到四五十岁时 , 女副总、女副厅长、女老板之类的很常见);你的孩子长大以后 , 你作为一位全职主妇站在一群职业女性中间 , 他是否会为你这个全职妈妈而骄傲?
如果这两个问题 , 你都给了非常肯定的回答 , 恭喜你 , 你确实自由选择地合适自己的路 , 也能掌握自己的人生 。
——但我很怀疑 , 有多少女性有这个信心 。
2018年10月 , 一篇在网上流传的作文 , 一位孩子控诉自己的妈妈是无用的中年妇女 。
第一个问题 , 我先来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王宝强与马蓉 。
马蓉算是嫁得不错吧?后来 , 马蓉涉嫌出轨、婚内转移财产 。姑且算作全部是事实吧 , 舆论不仅骂其淫妇 , 认为她比潘金莲还恶毒 , 因为潘金莲没有动武大郎的炊饼钱啊(其实 , 潘金莲恶毒是因为她杀人了而不是她出轨了) 。
我要敲黑板了 。马蓉转移的不是王宝强的钱 , 转移的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 里面有一半钱她也有份使用 。别以为王宝强拍戏挣的钱 , 与妻子无关 。懂?
大众恨马蓉 , 很大程度上 , 是以为丈夫赚的钱都是丈夫的;妻子动用了丈夫的钱 , 就是偷 。殊不知 , 就算王宝强 , 他如果转移了共同财产 , 与马蓉转移共同财产的性质 , 是一模一样的 。
对马蓉超乎强度的痛恨 , 是因为大家既不了解婚姻法 , 又充满了厌女症的偏见 。
马蓉采访截图
还有 , 那种认为老婆买包包、买衣服的 , 就是乱花丈夫的钱 , 也很糊涂 。钱是两个人共有的 , 丈夫能用 , 妻子当然也能用 , 两人是平等的 。如果你买件衣服都胆战心惊 , 甚至连给孩子治病的钱都没法向有钱的丈夫要 , 那你在婚姻里 , 根本就是一个等待施舍的乞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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