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枪杀19岁女孩后他还当了25年检察干部

2020-10-29 07:56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原始标题:歌厅枪杀19岁女孩后他还当了25年检察干部 , 家中多人进政法系统歌厅枪杀19岁女孩后他还当了25年检察干部
25年前的枪案:被掩盖的检察干部杀人史本刊采访人员/周群峰发于2020.11.2总第970期《中国新闻周刊》《当众枪杀19岁女孩后 , 他还当了25年国家干部》 , 10月12日 , 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布的一篇文章引发关注 。这起骇人命案的主角 , 是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 。 文章披露:1993年 , 陈志伟在当地一处歌厅因与人争执 , 拔出手枪连开三枪 , 其中一枪致一女孩死亡 。 案发后 , 当地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没有定性之前 , 出具报告给出了“陈志伟因制止流氓滋扰鸣枪示警 , 误伤致死一人”的结论 。 4个月后 , 他还被海林检察院正式录用为国家干部 , 直到2018年案发 。 法院一审认定 , 陈志伟犯罪团伙还存在违法高息放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行为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发现 , 该团伙被打掉后 , 当地已有4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 , 震动了海林官场 。 涉案的公职人员包括市委原书记孙登学、三任海林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吴德毅、马进群)、公安局原局长韩宝林等 , 他们在为陈志伟掩盖罪行、入党、晋升、经商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陈志伟案是一记警钟 , 时刻提醒我们 , 积案命案往往与政法机关司法腐败如影相随 。 积案命案不破 , 法治难彰 。 ”全国扫黑办表示 。罪行被掩盖 , 家中多人进入政法系统海林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 , 有“中国雪乡”之称 , 是《林海雪原》故事的发生地 , 也是杨子荣战斗和牺牲的地方 。 1992年7月28日 , 海林撤县设市 , 成为由牡丹江市代管的县级市 , 大约半年后 , 当地发生了一起骇人的杀人案——时年24岁的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陈志伟在歌厅枪杀了一名年轻女孩 。2020年8月6日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庆中院”)对陈志伟案作出一审判决 。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判决书中披露了该案经过:1991年7月 , 陈志伟由黑龙江省原海林县物资局 , 以工人编制调入原海林县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 。 1993年1月2日晚 , 陈志伟在海林市金座卡拉OK歌厅唱歌时 , 与同在该歌厅唱歌的张成海因争抢麦克风发生争执 。 张成海持酒瓶将陈志伟鼻部打伤 , 陈志伟掏出手枪朝天棚击发一枪后 , 朝张成海等人跑离方向又连开两枪 , 其中一枪击中歌厅服务员艾芙 , 致其死亡 。熟悉艾芙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艾芙来自海林农村 , 出身普通 , 打扮时髦 , 喜欢唱歌 , 当年在该歌厅做服务员 , 命案发生时年仅19岁 。当事人张成海在庭审证言中回忆 , 当晚8点左右 , 他和“谷老四”(谷玉柱)等人去金座歌厅唱歌 , 歌厅里一个男的(指陈志伟)始终拿着麦克风 。 “我去理论 , 他骂我一句 , 我俩撕扯起来 。 我拿着酒瓶子朝他脸上砸过去 , 他被砸后坐在座位上 , 之后做了一个侧身从腰上掏东西的动作 , 我感觉他要掏刀 , 转身就躲 。 听到枪声后 , 我往门外跑 。 跑到歌厅中央的时候 , 我听到第二声枪响 。 我和谷老四刚跑出门外时 , 听到第三声枪响 。 后来知道打死人 , 我和谷老四就投案了 。 ”三声枪响中 , 19岁的服务员艾芙被击中 。 相关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陈志伟当时携带的是一把七七式手枪 。 陈志伟表弟王忠维供述称 , 陈志伟自1992年10月开始配枪 , 曾向他炫耀过腰间的小手枪 。陈志伟在判决书的供述中称 , 当晚他开枪打完人后 , 去医院处理伤口 , 听说歌厅的服务员死了 。 “缝完针后 , 我开车去我表姐赵秀丽家 , 在她家我给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打电话 , 说我枪出事儿伤到人了 , 那人好像没抢救过来 。 郭世昌让我先回单位 , 他叫人送我去海林市公安局 。 我回检察院后 , 公安局的人把我和枪都带回公安局。 我回单位(的原因)是想让单位领导领我去投案 。 ”但被带走后 , 陈志伟没有自首 , 并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 时任海林市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李义江的证言称 , 案发后 , 他以预审提前介入把关的形式参与案件的审讯工作 , “我记得当时陈志伟的供述与当时在场证人证实的情况有很多矛盾 。 陈志伟是按照正当防卫供述和辩解 , 而在场证人证实陈志伟不是正当防卫 。 我认为陈志伟当时没有如实供述 。 ”案发次日 , 陈志伟被海林市公安局以涉嫌流氓罪收容审查 。 7天后 , 变更为取保候审 。 此后 ,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做出了“陈志伟系因制止流氓滋扰鸣枪示警 , 误伤致死1人”的结论 。 至此 , 陈志伟轻易逃脱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2020年8月做出的一审判决中 , 当年的脱罪过程得以公之于众 , 陈志伟父亲陈富清扮演了重要角色 。 陈富清向时任海林市委书记孙登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副检察长董景祥、市公安局局长韩宝林行贿 , 通过上述人员的“帮助” , 陈志伟被海林市公安局收容审查 , 后续成功脱罪 。多位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陈富清是海林当地人 , 原本是一名农民 。 改革开放后 , 他涉足煤矿生意发家致富 ,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被当地人称为“陈百万” 。 成为富甲一方的老板后 , 开始靠金钱精心编织自己政商圈子 , 还出资赞助在海林财政局前修建了一个广场 。与陈志伟有过商业纠纷的庞敬敏曾举报称 , 命案发生后 , 陈富清给海林市公安局十余名警察各买了一件两千多元的皮夹克 , 并出资在山东烟台建了一个疗养院 , 供海林公安干警轮流休养 。 上述部分细节在官方通报中有所体现 。 2018年11月2日 ,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 , 1994年初 , 韩宝林(海林市公安局原局长)要求陈富清出资在山东烟台购买两栋别墅 , 供公安干警疗养休假使用 , 并纵容、放任陈富清在海林市公安局“吃空饷” 。一审判决书显示 , 2018年5月 , 陈富清向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昌和时任海林市委组织部部长庄俊杰行贿 , 在二人的帮助下 , 陈志伟不但没有被调离检察队伍 , 还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 。 2000年 , 陈志伟通过向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德毅行贿 , 吴德毅违规将陈志伟确定为共产党员发展对象 , 次年转为正式党员 。 2002年 , 陈志伟被提拔为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 2009年被任命为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 2013年 , 陈志伟通过贿赂时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进群 , 被任命为技术室副主任(副科级) 。不仅陈志伟本人 , 家族中的多人也相继被安排进了当地政法系统工作 。 一审判决书中援引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出具的《陈志伟案件查处情况》称:1990年6月~1996年9月 , 陈富清本人及其长女陈志丽、侄子陈志生、次子陈志军相继调入海林市公安局工作 。 陈志伟叔叔陈富友调入海林市人民法院工作 。十家公司的幕后实控人全国扫黑办透露 , 陈志伟成为国家干部后并未收敛 , 反而逐渐成为一个危害一方的涉黑组织头目 。 多年来该团伙违法高息放贷 , 借机强取豪夺 , 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 , 非法采矿 , 占用毁坏耕地……“我是九龙婚纱公司、九龙典当公司、金太阳洗浴中心等10家经济实体的实际投资人 。 ”陈志伟供述称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 , 多名陈志伟的下属称其脾气火爆、爱骂人 , 员工对他都颇为惧怕 。 被告人董兵供述称 , 2009年陈志伟让他做金太阳洗浴中心主管 。 “他在海林非常有势力 , 非常有钱 , 自己是检察院领导 , 很多亲属是公检法的 。 这些都是我惧怕他的地方 。 ”陈志伟供述称 , 2004年左右 , 他知道海林市有很多人放钱挣利息 , 但都没有正规手续 , 他就想开一家典当公司 , 通过典当公司对外放钱挣利息 。 2005年8月 , 陈志伟用1000万元的虚假银行现金存款单虚报注册资本 , 成立九龙典当公司 。大庆中院的判决认为 , 陈志伟等人以九龙典当公司为依托 , 从2005年开始的十余年间 , 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人数众多 ,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陈志伟在该组织中处于支配地位 , 具有绝对权威 , 员工称陈志伟为“老大”或“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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