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柳必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 , 勉县县委原常委、勉县人民政府党组原副书记、副县长柳必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 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査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柳必成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柳必成在担任汉台区原龙江镇党委书记、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汉台区区委常委、汉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情节特别严重;在担任汉台区副区长兼兴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兴汉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汉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期间 , 滥用职权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 情节特别严重 , 且具有徇私舞弊情节 , 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柳必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来源: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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