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韩国,为何沦为贪腐重国和虚假法制之国?

【环球时报采访人员 刘媛 金惠真】“韩国的法治已经崩溃了 。 我很担心国家的未来 。 ”对于韩国大法院29日对其做出的有期徒刑17年、罚款130亿韩元(1000韩元约为6元人民币)并追缴滞纳金57.8亿韩元的最终判决 ,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十分愤怒 。 按照韩国相关法律 , 李明博将在终审宣判之日起2-3日内入狱服刑 , 等他刑满释放时 , 将是96岁耄耋老人 。据韩联社29日报道 , 韩国大法院当天驳回检方和被告提出的抗诉和上诉 , 宣布维持二审原判——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罚款130亿韩元并追缴57.8亿韩元罚金 。 大法院认为“二审法院针对李明博侵占公款、收受贿赂等犯罪嫌疑的判决并无过错” 。 报道称 , 此前检方对李明博的指控主要为4项:李明博就是DUS企业实际控制人 , 并侵占该企业339亿韩元公款;总统任期内收受已故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的贿赂67.7亿韩元 , 并“特赦”对方;收受金融机关高层和前议员的贿赂 , 给对方安排公职岗位;收受国家情报院提供的“特殊活动经费” , 造成国库损失 。2018年3月 , 韩国检方以涉嫌受贿、侵占公款、滥用职权等嫌疑申请逮捕李明博 , 并获得法院批准 。 同年4月 , 韩国检方正式向法院起诉李明博 。 同年10月 , 一审法院判决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罚款130亿韩元、追缴82亿韩元罚金 。 一审法院表示 , 有关“李明博是DUS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证据充分 , 被告侵占DUS企业巨额公款的犯罪事实也明确 。 而被告在总统任期内收受贿赂以及收受政府机关提供“特殊活动经费”的相关指控也被查明基本属实 。 一审判决后 , 李明博方面立即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 , 李明博于2019年1月底向法院提出保释申请 , 并于同年3月获准保释、居家监禁 。 今年2月 , 二审法院宣判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罚款130亿韩元、追缴57.8亿韩元罚金 , 并撤销此前的保释批准、当庭逮捕 。 二审刑期比一审增加两年的原因是 , 二审阶段检方查明李明博收受贿赂的金额较之前有所增加 , 而法院也对增加的受贿部分裁定为有罪 。 而撤销此前的保释批准的原因是“存在潜逃隐患” 。 至此 , 李明博被获准保释后时隔349天 , 再度被逮捕收监 。 6天后 , 李明博向大法院提起上诉的同时 , 还提交另一起上诉状 , 表示对二审法院“撤销保释批准”的裁定不服 。 最终 , 二审法院采纳李明博方面的要求 , 维持保释批准的决定 , 保释期限截止到大法院做出宣判的那一刻 。 李明博方面表示 , 29日要去医院看病开药 , 希望在家过周末 , 下周一到案 。 李明博可能在行刑当天不经辖区检察厅 , 径直押往看守所 。对于韩国大法院对“李明博案”的终审判决结果 , 韩国朝野各党反应各异 。 据《京乡新闻》29日报道 ,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当天表示 , “国民力量”(韩国最大在野党)应该就前总统李明博、朴槿惠接连制造的涉腐案向全体国民道歉 , 并表示“为了防止政府高官腐败犯罪 , 在野党应该配合政府早日出台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 。 而“国民力量”当天则发表评论称:“一国元首兼政府最高统帅受到刑事处罚 , 这是韩国的不幸 。 无论个人对与错 , 历届总统不断上演相同的不幸 , 不禁提醒我们是时候认真反省和思考‘韩国宪法体系赋予总统的权力是否太多’ 。 ”进步倾向的“正义党”29日则指出“李明博始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毫无反省 , 这种添堵着实令人慨叹” , 并敦促称:“希望李明博去监狱服刑前 , 多少表现出反省和悔过的态度 。 ”韩国前总统被判入狱服刑的已不是首例 , 前总统卢泰愚和全斗焕曾于1997年4月以“军事叛乱、杀害上级未遂、收受贿赂”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无期徒刑 。 但二人均于1997年12月被时任总统金泳三特赦 。 因此 , 有分析认为 , 虽然李明博最终获判入狱服刑17年;等待终审的朴槿惠也难免身陷囹圄 , 但不排除被文在寅总统特赦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徐虎 PN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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