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中百集团旗下支付机构被罚40万

10月29日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发布了对上市公司中百集团(SZ.000759)旗下第三方支付机构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百支付")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 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百支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罚40万元 , 时任运营管理部经历、公司副总经理分别被罚2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10月21日 。
支付|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中百集团旗下支付机构被罚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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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百支付第二次收到央行罚单 , 2018年6月 , 中百支付曾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管理、预付卡管理规定 , 被央行武汉分行警告 , 并处罚款1万元 。
【支付|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中百集团旗下支付机构被罚40万】中百支付成立于2000年10月 , 原名为中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3年1月6日 , 中百支付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 可从事湖北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 并在2018年1月获批续展至2023年1月5日 。
值得一提的是 , 中百支付原为中百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 直到2016年3月 , 中百集团公告称 , 拟与湖北合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乾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恒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汉鹏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鹏物流")等签署《中百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 。
中百集团作价4515万元将其持有的中百支付共70%股份 , 转让给上述5家公司 , 同时 , 上述公司均对中百支付进行同比例增资 。 增资完成后 , 中百集团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降至30% , 但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汉鹏物流间接持有中百支付5%股份 , 上市公司合计持有的股权比例为35% , 仍为第一大股东 。
在彼时的股权转让公告中 , 中百集团称 , 此举将共同整合湖北供销系统、中百集团的线上线下资源 , 重点发展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三大类业务 。
中百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 , 上半年上市公司通过中百支付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1.54万元 , 按持股比例35%计算 , 中百支付上半年实现收益约为117万元 , 同比增加42.98% 。
中百支付官网信息显示 , 其运营的产品包括APP汇龙钱包 , 预付卡"联名卡、好邦卡"等 , 其合作商户包括仟吉面包、中百仓储、中百罗森、中百超市、中心百货、中百工贸电器等 。
同时 , 中百支付披露了其四大职能定位 , 包括"发卡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普惠金融中心" 。 在普惠金融中心方面 , 中百支付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 , 整合金融业务信息 , 为用户进行理财、在线投保、小额贷款等金融业务 。
目前中百支付官网披露的APP"汇龙钱包"二维码无法通过扫描下载APP 。
除了第三方支付牌照 , 中百集团还通过参股12.53%的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华创小贷")开展小贷业务 。
华创小贷成立于2008年12月 , 是湖北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 。 2017年7月 , 中百集团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创小贷1880万股股权 , 摘牌价格不高于2331.64万元 。
2020年上半年 , 中百集团通过华创小贷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4.88万元 , 按持股比例12.53%计算 , 上半年华创小贷实现收益437.99万元 , 与2019年同期的1105.27万元相比减少6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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