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附录: 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对《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专题研讨会简报( 二 )


研讨会组织人、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教授认为:首先 , 提高乃至全面实行租赁合同备案是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的牛鼻子 。 租赁合同备案不仅是政府加强人口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需求 , 也是加强市场规范和维护租赁双方权益的基础 , 更是租客基于切身利益的要求 。 租赁合同备案在很多地方是租客办理居住证和获得积分、享受公共服务的前提 , 绝大多数租客有很强烈愿望 , 各地政府也采取了很多便利措施 , 尽量简化备案流程 , 但房东往往由于隐私及担心课税的顾虑 , 不愿意配合租客备案 , 这是对租客利益的侵犯 。 上海、广州等地的地方性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中都有对出租人不进行合同备案进行行政处罚的专门规定 , 但《条例》在这方面反而没有规定 , 是不足的;二是《条例》应对承租人相对倾斜 , 要借鉴德国等国经验 , 对出租人的解约权做出更多限制;三是鉴于近期长租公寓爆雷多发的情况 , 认为《条例》应对由于转租人/经租代理方破产或逃逸给租赁双方带来的损失认定和处理流程做出规范性安排 , 以明确相关主体的权益预期 。
研讨会还有建议 , 要加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配套修订 。 2010年12月1日依住建部令第6号而生成、2011年2月1日生效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至今依然有效 。 本次《条例》生效后 , 该《办法》需要尽快依《条例》重新修订作为配套 , 这方面要加紧准备 , 收集社会反馈 , 尤其要将在《条例》中无法明确或不宜明确的操作细则在《办法》中给予落实 。
本次研讨会的现场图文报道详见“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公众号2020年9月28日的推送《“租购并举”促市民安居研讨会成功举行》 , 或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网站的新闻 https://churd.sjtu.edu.cn/list.php?lid=386&id=7624
【住房 , 租赁 , 条例|附录: 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对《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专题研讨会简报】
(责任编辑:徐帅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