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全职主妇”这件事

聊聊“全职主妇”这件事
@游识猷:聊聊“全职主妇”这件事 。讨论之前先定义 , 我这里说的“全职主妇” , 是指——①从事家务劳动以维持家庭运转 , ②收入全部(或绝大部分)来自家人而非社会 , ③个人的成就感和价值感大部分来自家庭而非社会 。不符合这个定义的当然也可以讨论 , 但就需要另行开贴讨论 , 不用看我的下文了 。 我的下文讨论的 , 是基于以上定义的、狭义的全职主妇 。全职主妇是一份工作吗?我认为是 。家务 , 乃至生育 , 其实就是“人的再生产” 。 一个人劳动一天 , 要吃喝清洁休息 。 一代人老了 , 要养育出新的一代人接续 。 “人的再生产”这份工作 , 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问题在哪里呢?在于国内的法律和大众观念 , 并不认可这份职业 。家务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在哪里呢?理论上家庭共同财产可均分 , 可法律不保障你“查家庭共同财产”的权利 , 你查都查不到 , 又怎么分呢?大众观念认可吗?同一个家庭里 , 那个在家劳动的人 , 是家庭地位高的多 , 还是家庭地位低的多?当然有全职主妇在家一言九鼎 , 但更多的全职主妇 , 可能是听着“你又不赚钱”“怎么连孩子都照顾不好”这样的指责过日子 。同时 , 照顾人的职业 , 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往往都很低 。原因很简单 , ①你无法控制别人的情绪、身体和成就;②而你的“业绩”又取决于别人的情绪、身体和成就——这就意味着你的“控制感”会很差 , 成就感会很低 。如果你成功地控制了别人的情绪、身体和成就 , 你就是个控制狂了 , 别人要么反抗你 , 要么逃离你(极端情况甚至会以死来逃离) 。所以 , 全职主妇是一份职业 , 做的事情也很重要 , 但是在当下的社会和法律环境里 , 这是一份高风险 , 低地位 , 低成就感的职业 。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 , 全职主妇这份工作的某些方面 , 可能有点像环卫工作 。环卫工作对社会重要吗?很重要 , 不可或缺 。社会赞美环卫工人吗?赞美 。现实里环卫工人受尊重吗?不太受尊重 。社会给环卫工人的待遇和保障好吗?不好 。有过得好的环卫工人吗?或许有吧 , 少数受表彰的劳模?大部分环卫工人过得好吗?不好 。人有做环卫工作的自由吗?有的 。要保障人做环卫工作的自由吗?我觉得 , 对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 , “做环卫工作”的自由从未失去过 , 不是那么需要保障 。相比之下 , 不如争取下“环卫工人得到更好的待遇和保障的自由”“让环卫工人有尊严、过上体面生活的自由”?因为这两种自由在当下的社会里 , 真的是需要争取的 。至于张桂梅校长的学生 , 有做全职主妇的自由吗?有的 。 张校长也尊重了这份自由 , 没有强迫她离婚或者出去找工作 , 对吧?张校长本人 , 有对全职主妇学生说“滚出去 , 我不要你的钱”的自由吗?我觉得是有的 。因为这是她的学生 。 张校长确实是拿命在供学生读书 。 而这个学生的自由选择 , 也确实让张校长失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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