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旅行说走就走,信用卡岂能“说盗就盗”?这起“免密盗刷案”判了( 二 )


同时 , 原告对信用卡保管不善是盗刷行为发生的起因 , 但被告作为发卡行及专业的金融机构 , 亦应尽其所能 , 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标准 , 并加强信用卡交易的事前审核与安全保障 , 以充分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
综上 , 根据原、被告各自的过错程度 , 法院酌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 至于原告主张的其他损失 , 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相应金额 , 并证明其确系因信用卡被盗刷而产生的必然损失 , 法院不予支持 。
来源:上海浦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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