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让醉酒司机开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

本报讯(通讯员 周波融媒体采访人员 王茸)深夜开车开累了,便将车交给车内一名醉酒司机驾驶,没想到还没开几公里就被交警查获 。更没想到的是,不仅醉驾司机要受法律严惩,将车交给他驾驶的同行人,也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
10月19日凌晨,正在马群公安检查站执勤的吴警官发现一辆安徽牌照的小轿车在收费站区突然停车,随后主驾男子突然下车朝收费站走去,而后排的一名乘客则坐进了驾驶室 。
按照以往的经验,临近收费站突然换座位,往往因为驾驶人有违法行为 。吴警官立刻拦下原先驾车男子,并拦住了车 。
男子姓江,他自称“尿急”,所以将车交给朋友驾驶 。吴警官没有轻信他的话,经检测,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顶替他的司机刘某没有喝酒 。
【驾驶|让醉酒司机开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不过,江某并不承认自己驾车的事实 。
通过询问车上乘客,民警得知,原先该车一直由刘某驾驶,在上一个服务区休息后,刘某将车交到了江某手中 。
吴警官又调取了案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临近收费站时,坐在车内的驾驶人正是江某 。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江某一下子慌了神,他表示,刘某是自己的小舅子,他看到刘某开车开累了,便主动提出替他开一会 。没想到刚出收费站看到有交警查车,担心被查处这才想到了换座位的法子 。目前,江某的血检结果已经出来,数值为95.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刘某明知江某过量饮酒,仍将机动车交给他上路行驶,并坐在后排同行,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
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臧杰介绍,以下这些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未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持有人明知他人饮酒,指使、教唆、胁迫、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刘某在明知江某已经醉酒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且在后排乘坐通行,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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