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大选,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一个幅员辽阔的多元化国家 , 文化素质和经济发展各地都一模一样 , 根本没有可能 , 如何公正公平的实现直选 , 确实有难度 。 一、直接直选不公平假定一个国家就AB两州 , A州1000人 , B州100人 , 选总统、选先进、通过各项政策等等 , 都投票方式 。 如果直接按人头数选 , 永远A州占优势 , 各项政策永远倾向A州 , B州会说不公平 。 二、直接代议制不公平为了保障B州权益 , 规定A、B州各有2名参议员和1名众议员名额 , 进入国会 , 参与决定国家大政方针 , 这样 , AB州在国会都有发言和表决的机会 。 A州又表示不公平 , 因为人口基数大 , 如果两州权力一直是保持平衡 , 对A州多数人不公平 , 很多有利于A州的政策无法通过 。 为了公平起见 , 规定按人口基数配置议员名额 , A州变为3名参议员 , 2名众议员 。 这样在讨论表决国家大事时 , AB州的力量基本均衡 。 三、折衷方式选总统再回到选总统的事情上 , 纯粹按人头选 , 对B州不公平 。 让议员选 , 人民有被代表的危险 , 而且 , 又是A州占人数优势 。 于是制定规则的人又想了一招:选举人制度 。 全民选总统时 , 同时各州要选换届的议员 。 各州选民除了选总统 , 还要选各州换届议员;各州单独计票 , 某个总统候选人在该州获得多数选票 , 则在该州获胜 , 同时得到该州换届议员数的票;总统在某州得票不按选民人头数 , 按各州换届议员数 。 假定某候选人在A州获胜 , 就计算他得了5票;AB两州总共8名议员换届 , 就是8票 , 这就是选举人票 , 总统超过4票就获胜 。 这也是一种经过充分考虑的规则 , 相对比较科学合理 。 第一、候选人如果太烂 , 被千夫所指、万民唾弃 , AB州都不会获得多数票 , 要彻底失败 , 就是0票 。 这样 , 民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二、候选人不会因为某个州人数多就刻意讨好某个州 。 这样他会失去另一个州的全部选票 。 这样 , 各州的地位也得到了体现;第三、同时民选换届议员 。 各州的议员要想进国会为选民服务 , 把本地群众的诉求带到国会 , 讨论决定国家大政方针 , 对总统投反对票 , 就必须努力讨好本区选民 , 经常要倾听和回应本选区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 选举前更要带着亲手做的苹果馅饼走家入户 , 为自己拉票 。 这时候 , 民意又起作用了 。 第四、某地民众讨厌的、不熟悉的候选人最终当了总统 , 没关系 , 认真选个本地区的好议员 , 天天在国会投总统的反对票 , 好好监督那个坏总统 。 要是议员跟总统穿一条裤子了 , 换届时一定把他选掉 。 依然是民意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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