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两亿元招标项目被质疑‘走过场’

南阳市纪委:媒体报道后已介入调查消费日报网讯(采访人员 徐建军)日前 , 本网以《河南桐柏:两亿元招标项目被质疑“走过场”》为题 , 报道了河南省桐柏县投资2亿元的2018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先施工后招标等问题 , 引起广泛关注 , 更有读者表示关注此事后续进展 。河南桐柏两亿元招标项目被质疑‘走过场’
9月15日 , 采访人员再次来到河南省桐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访 。 该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 土地平整工作具体由张局长负责 , 但他不在办公室 。 随后 , 采访人员又来到桐柏县政府 , 希望能就此事当面采访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及桐柏县磊鑫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郑少楠等人 , 遭到拒绝 。采访人员随后拨打相关人员电话 , 也被拒接 。 最终 , 采访人员用短信形式将采访问题分别发送给主管副县长李亚松及桐柏县磊鑫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郑少楠 , 希望其能予以回复 , 截止采访人员发稿前对方未有回复 。9月16日下午 , 在南阳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 , 该局耕保科许科长接受了采访人员采访 。 许科长表示:桐柏县土地平整耕地储备项目被媒体曝光后 , 在南阳市已被作为舆情通报了 , 但南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桐柏县在招标中出现的问题无权处理 , 违规问题应由当地政府负责 , 市局只负责土地平整中的质量问题 , 若平整土地达不到验收要求将不予验收通过 。 对于采访人员关于“桐柏县土地部门是否提出过对‘先施工后招标’的平整土地进行验收”的询问 , 许科长表示:“桐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提出过对其验收 , 我们也去过一次 , 但没有对其验收 。 具体的情况你还要问一下负责此事的南阳市土地平整中心 。 ”而南阳市土地平整中心的王主任回复是:他们没去过桐柏县 , 也没有对媒体曝光的这个土地平整项目进行验收 。随后 , 采访人员来到了南阳市纪委 , 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称:看到媒体报道后已介入此事 , 由于案件正在调查中 , 因此不便透露 , 需等待调查的结果 。河南桐柏两亿元招标项目被质疑‘走过场’
而在本网报道后 , 反映人再次向采访人员表示:桐柏县此次15000亩土地平整项目还有疑点——从招标手续上来看是郑州双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但该公司的人始终没有参与这个项目 。 从这个项目的前期谈判、与桐柏县政府签订的合作合同、参与招投标、项目施工等环节 , 可以看出参与人是芦永利等人 。 而据资料显示 , 芦永利是河南中银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对此 , 采访人员采访了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李娇娇律师 。 李律师认为 ,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等原则 , 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情况 , 应予以废标 。李律师表示 , 根据国家企业公示信息显示 , 桐柏县磊鑫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政府出资设立 。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对政府采购定义进行明释 , 即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法规规定应遵循的基础原则 。基于采访人员调查发现“招标的联系人 , 同时也是中标公司郑州市双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控股的施工公司南阳市宝盈土地整理有限公司的监事”的事实 , 已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 必须回避 。李娇娇说 , 《政府采购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政府采购程序 , 若此次招标中出现“先施工后招标”、“ 先签合同出政府会议纪要 , 内定的违法、违纪行为谁来负责”属于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的行为 , 应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 在招标采购中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此次招标行为应予废标 。李律师表示 , 若违法违规情况已经证实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 将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因此 , 若采购方与中标单位存在上述法条表述的情况 , 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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