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百姓维权十年,拉18名官员下马,被判12年( 二 )

她为百姓维权十年,拉18名官员下马,被判12年
杨毅刚举报王淑珍敲诈勒索的案子亦与高全生案如出一撤 。2008年 , 阳村乡连伯村村民周世民受村里委托修路 , 却被拖欠了工程款 。 周世民起诉后胜诉 , 村里却拒不执行 。一直拿不到工程款的周世民只好寻求王淑珍的帮助 。王淑珍在代理该案后发现 , 实际阻止工程款执行的 , 是阳村乡党委书记吕武荣及连伯村村主任杨毅刚 。王淑珍拿到相关会议记录等材料后 , 决定向有关部门控告二人 。据芮城县检察院起诉王淑珍的材料 , 王淑珍涉嫌向吕武荣及杨毅刚分别敲诈勒索10万元 。如今在河津市统战部任职的吕武荣否认了支付王淑珍10万元的说法 。检察院所谓的吕武荣被敲诈勒索的10万元 , 其实是吕武荣的好友马保民给的 , 而王淑珍之所以收下那10万元 , 是因为其女儿曾借给马保民10万元——她以为这10万是还给女儿的 。另外 , 杨毅刚的10万元 , 则是在法官王军的调解下 , 作为刑事谅解金给付的 , 由于谅解金的存在 , 杨毅刚在随后的判决中被“定罪免罚” 。王淑珍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这一系列相关证据 。除此之外 , 负责王淑珍案的侦查工作的时任河津市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长董耿贞 , 其实是王淑珍之前公开举报过的公职人员之一 , 是王淑珍案的“利害当事人” , 按法律规定是不能参与此案的 。凡此种种 , 只要是明白事理的 , 都能断定该案中的是非善恶 。但是 , 在检察院的相关指控被证明不实的情况下 , 在负责侦查工作的人是“利害关系人”的情况下 , 法庭依然判定王淑珍犯敲诈勒索罪及非法经营罪 ,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多么魔幻的结果 。世间的路 , 就是如此成了荒原 。2019年10月21日 , 运城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 , 将案件发回芮城县法院重审 。2020年9月27、28日重审开庭后 , 该案已审结 , 但没有当庭宣判 。我们不知道 , 在漆黑的夜里与黑暗斗争是怎样的孤寂;我们不知道 , 在荆棘丛生的荒原里独行需要怎样的勇气 。她是否还坚持光明的梦想 , 她是否还坚行脚下的小路?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 , 如何没有光明捅破黑夜 , 黑夜将成为永恒;我只知道 , 如果道路无人行走 , 世间将一片荒芜 。发声吧 , 朋友!她为百姓维权十年,拉18名官员下马,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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