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重疾险新老规范将“交接”: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严禁炒作停售( 二 )


据了解 ,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 , 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 , 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 ,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 , 科学划分疾病等级 , 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 , 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 , 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 。 在原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 , 纳入了《使用规范》“恶性肿瘤——轻度” , 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 。 从这一角度来说 , 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
中国精算师协会进一步强调 , 2020版重疾定义规范的主要变化之一是将恶性肿瘤区分成轻度、重度两类 , 将原属于恶性肿瘤的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轻度) , 这一变化会使得恶性肿瘤(重度)的发生率下降 , 而恶性肿瘤(轻度)的发生率有所提高 , 尤其是对于甲状腺癌高发的人群 。 “但是 , 我们也观察到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诊断技术的进步和疾病谱的演变 , 恶性肿瘤(重度)本身的发生率呈现一定的经验恶化趋势 , 例如肺癌的发生率近几年增长较为明显 。 总体来说 , 归为重度的恶性肿瘤的发生率在不同年龄的人群、不同的恶性肿瘤种类上有下降也有恶化增长 , 合计来看发生率有所下降 。 ”
此外 , 对于市场关注的原位癌问题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在原规范中 , 恶性肿瘤并不包含原位癌 。 本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恶性肿瘤的概念和范围 , 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基础上 , 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 , 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 。 而原位癌不属于ICD-O-3肿瘤形态学标准中规定的恶性肿瘤 , 同时也深入研究并参考了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均对原位癌作了除外) , 因此本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 。 但是 , 各保险公司可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 , 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 , 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
据了解 , 为做好新老规范及相关保险合同服务的有序衔接 , 新规范的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 , 各保险公司要做好规范衔接工作与客户服务工作 , 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 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 同时 , 将加强与医疗卫生行业的合作 , 并探索建立和完善重疾定义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 。
(作者:李致鸿 编辑:马春园,家俊辉)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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