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博说财经|数字产权归属,抑富济贫..叫停蚂蚁后3大变局正到来,互联网大平台垄断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叫停蚂蚁”后:3大变局正在到来……
前两天 , 我在专栏集中谈论了美国大选的问题 。 今天应读者的要求 , 谈一下蚂蚁集团暂停IPO的事 。
关于蚂蚁 , 最新的进展是:A股网上、网下申购资金及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等款项 , 开始陆续退回 。 相应的 , 认购或者中签的股份也将被注销 。
对于蚂蚁IPO被叫停 , 证监会答采访人员问是这样解释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约谈和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变化 , 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 ”
有媒体猜测 , 叫停可能跟蚂蚁集团的小贷等业务有关 , 涉及花呗、借呗等 。 如果未来监管要求控制资金杠杆、业务的地域范围 , 以及每笔借贷的限制(上限不超过30万 , 或不超过借贷人3年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 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蚂蚁的业绩 。
不过这篇文章想谈的是:蚂蚁被叫停只是一个序幕 。 之后 , 中国可能发生三个重要的变化 。
变化一:高层可能开始着手解决互联网大平台的垄断问题 。
在马云演讲前1个月 , 70岁的前财政部长楼继伟有一个很重要的发言 , 但金融科技领域的人关注不多、不够 。
楼继伟在一个公开论坛上说:“互联网平台虽是私人部门运作 , 但有准公共性 , 垄断带来高用户成本甚至市场进入障碍” 。 他还进一步指出 , 这将成为“国内大循环的堵塞点” 。
中国在今年实现了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 , 未来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
在这样的历史节点上 , 退休高官说带有垄断性质的“互联网平台” , 是实现“国内大循环的堵塞点” 。 这个指责 , 是非常严厉的 。
有能力形成垄断的互联网平台 , 就是那么几家 , 大家心里都有数 。 你垄断游戏、彩妆、母婴产品什么的 , 国家不关心 。 国家关心的是通讯渠道、金融支付小贷渠道、信息渠道的垄断 。
在这些渠道里形成垄断或者准垄断 , 不仅可以让一部分人暴富 , 还可以让他们拥有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权力 , 并抬高全社会的成本 。 此外 , 核心资源的迅速转移 , 让监管来不及做出反应 , 最终将酝酿重大系统性风险 。
但过早、或者简单地处置 , 又会影响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 , 进而抑制整个社会的活力 。
但现在 , 国家显然要出手了 。 不仅是楼继伟发出了信号 ,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也发出了明确信号 。
在马老师那场激情演讲之后一周 , 10月31日金融委开会 , 会议通稿里有一段重要的话 , 很多人至今都没有注意到 。 这就是:
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 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
通稿还说:
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 , 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
想想看 , 谁能在金融领域形成垄断或者准垄断?银行里有吗 , 工行能垄断吗?建行能垄断吗?招行能垄断吗?都没有这个能力 。 至于保险公司、券商、信托行业 , 也都没有市场份额特别大的企业 。 有能力在一个领域拿到超过40%市场份额 , 大家都知道是谁 。
所以 , 接下来金融领域的反垄断 , 会是一个重要的看点 , 也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
变化二:数字产权的归属问题 , 将有明确界定 , 目标也是防止关键资源被垄断 。
同样在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委的会议通稿里 , 还有一段话也被绝大多数人忽略了:
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
什么是“数据资源产权”?其实就是说 , 互联网平台从客户那里抓取的大数据 , 其产权属于谁?
或许有读者会说:谁抓取的归谁呗 。 其实 , 这里面有很多可以推敲的细节 。 比如这些数据本来是一个个消费者形成的 , 为什么大平台抓取了所有权就一定归大平台?
大数据越来越重要 , 它已被官方列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 , 开始参加财富分配 。
如果大平台垄断数据产权 , 就可以获得更加不对等的竞争能力 , 让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失衡 。 这一点 , 是毫无疑问的 。
近年来 , 关于数据产权的界定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讨论的话题 。 尤其是金融领域的大数据 , 涉及到核心竞争力 , 可以大幅提升银行防风险的能力、大幅降低经营成本 。
如果任由大平台垄断渠道和数据 , 最终传统金融机构将大部分死亡 , 财富将迅速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 没有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支撑 , 中国的金融体系、经济体系、货币政策、宏观调控政策都将失去支撑 。 这个变化如果来得太快 , 将带来颠覆式的影响 , 可能让国家“翻车” 。
政府当然不会允许这些发生 , 在金融上适当保守一点、慢一点 , 对大多数人是公平的 。
所以 , 在解决互联网大平台垄断的同时 , 还要解决数据产权的问题 。 数据产权不可能完全不归抓取它的企业 , 如果那样就不会有数据产生;但也不能完全归属抓取的企业 , 因为它是大家共同创造的 。 这里面 , 需要有一个平衡点 。
可能的解决方案是:政府代表人民 , 获得部分的数据产权 , 增加数字资源被公平利用的机会 。 避免数据被垄断 , 产生新的社会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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