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黑老大还想在狱中过“幸福生活”?( 二 )
在监狱系统“减、假、保”寻租链中 , 犯人与家属通过向监狱干部、干警行贿 , 获得在呈报、审批、裁定各个环节上的“照应”;监狱管理局、医院诊断人员、普通管教狱警等经手人 , 皆可“分得一杯羹”;而犯案手法方面 , 在封闭系统内进行的“以权赎身”“提钱出狱” , 往往隐蔽性较强 。
这就是监狱系统腐败常成窝案的原因 。
2014年 , 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修定《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 明确了减刑、假释的性质及适用要求 , 力求杜绝“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等现象 。
制度的落实 , 还要靠监管补位 。
有法律学者呼吁 , 改革“监狱主导型”的减刑审批机制 , 重新进行权力配置 , 考虑将检察监督力量引入监狱管理程序 。 同时 , 监狱系统内的刑罚变更执行 , 也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
此前 , 最高人民法院已开通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 , 明确服刑人员的刑罚变更 , 应当对社会公众依法公开 。
本文插图
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首页(图源:最高法)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如果受到法律制裁后还能用权钱交易减轻刑罚、逍遥法外 , 人们对司法乃至整个法制的信心便会动摇 , 影响尤为恶劣 。
今年7月开始 ,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启动 , 要求集中整治包括“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在内的六大顽瘴痼疾 。 在取得试点经验基础上 , 2021年起 , 教育整顿将逐级在全国政法系统铺开 。
犯罪后还想在监狱里过“幸福生活”?做梦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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