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

:原题为_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交通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调整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 , 我委修订了《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办事指南》 。 现印发给你们 , 自2020年10月20日起施行办事指南 , 实施线上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从事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港口理货业务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
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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