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律师起诉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案和解:经销商退全款另付5.5万

:原题为_上游新闻|律师起诉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案和解:经销商退全款另付5.5万。
【上游新闻|律师起诉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案和解:经销商退全款另付5.5万】成都律师起诉茅台年份酒涉嫌虚假宣传案和解:经销商退全款另付5.5万
11月6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获悉 , 针对成都律师邢连超起诉贵州茅台及其代理商 , 称其年份酒涉嫌虚假宣传一案 ,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于11月4日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双方茅台年份酒买卖合同撤销 , 买卖双方除各自退货退款外 , 茅台四川销售公司还需支付原告邢连超合理费用5万5千元 , 贵州茅台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30年和50年陈年茅台系勾兑而成?成都律师诉茅台要求“退一赔三”》报道显示 , 2019年1月17日 , 成都律师邢连超花61996元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各两瓶 , 不久后他发现购买的这4瓶高价酒是茅台公司用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 。 邢连超遂以虚假宣传等理由 , 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 要求“退一赔三” 。
上游新闻|律师起诉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案和解:经销商退全款另付5.5万
文章图片
▲茅台集团官网对陈年贵州茅台酒的描述 。 图片来源/茅台集团官网
2019年5月28日 , 成都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贵州茅台代理人当庭辩称 , 根据国家标准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4.3条 , 陈年茅台酒是指“酒龄不低于15年 , 并经勾兑而成的贵州茅台酒” , 茅台所销售30年、50年的酒符合标准 。 贵州茅台称 , 以15年、30年、50年为划分标准 , 是为了使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口感质量风格有明显区别 , “许多长期喝陈年茅台酒的消费者 , 即便不用看包装 , 都能准确喝出不同年份的陈年茅台酒” 。
11月6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从原告邢连超处获悉 ,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 11月4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
上游新闻|律师起诉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案和解:经销商退全款另付5.5万
文章图片
▲邢连超和茅台的和解协议 。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成都高新区法院(2019)川0191民初3993号民事调解书显示 , 邢连超和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协议 , 双方2019年1月17日达成的买卖合同于2020年11月3日解除 , 邢连超向被告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退还其于2019年1月17日购买的“50年贵州茅台酒”及“30年贵州茅台酒”各2瓶 , 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在收到原告邢连超退还的上述货品后3日内 , 向原告邢连超退还货款61996元 , 并支付原告邢连超因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5千元 。 调解协议中特别提到 , 被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 调解协议签订并履行后 , 各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任何争议 。
邢连超告诉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 调解协议是在法院组织下自愿达成 , 和解事项基本达到了自己原本期望的诉求目的 , “年份酒的事情经过媒体报道以后 , 消费者现在基本上对于年份酒的事情有了准确的认识 , 行业组织也在加速相关年份酒标准的制定 , 我的相关需求基本达到了 。 ”
采访人员 胡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