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广州中院:“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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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广州中院:“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小编提示本文原标题:预付式消费纠纷激增近2倍!广州中院:“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存零取”的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因商家倒闭或“跑路”频发,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双十一”前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1月10日)上午召开预付式服务合同纠纷暨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广州法院受理预付式消费纠纷3047件,同比增长171.8%。在这些案件中,消费者通常面临维权举证难的问题。
受疫情影响预付式纠纷受理数激增
广州中院民事庭庭长陈冬梅介绍,当前全市预付式消费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方面的特点。一是受疫情影响明显,受理案件数激增。2017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受理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2025件。2019年至2020年9月,广州法院受理4632件。受今年新冠疫情冲击,部分商家经营尤其是中小商家,出现关门停业、卷款失联、破产等,导致消费者的预付款服务无法兑现。仅今年1月至9月,广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047件,同比增长171.8%,审结近90%。
二是涉及行业范围广,争议焦点较集中。一直以来,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旅游和健身等行业均是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消费方式的不断改变,涉及餐饮、网购、网络游戏、汽车行业等新兴生活服务领域的案件数量也逐渐增多。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的认定、预付款退还条件等方面。
三是争议标的额较小,小额、简易程序适用率较高。与其他民商事纠纷相比,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个案标的额较小,多在2000元至30000元不等。2019年此类纠纷平均涉案标的额6752元。此类案件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较高。今年1月至9月,广州法院受理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比率达30.4%。
四是涉诉当事人较多,群体性诉讼占一定比例。商家通过向社会公众发放预付卡的方式,广泛吸纳会员,一旦商家的经营或服务出现问题,就会产生辐射效应,导致众多消费者抱团维权,引发群体性诉讼。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例,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共有47家经营单位涉及到10人以上的纠纷。
五是审理周期短,息诉服判率较高。近年来,广州法院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繁简分流改革,审理效率大幅提升,审理周期大幅缩短。今年前9个月,此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67天,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周期为45天。通过加大调解力度,上诉案件比例整体呈现下降态势,调撤率达到43.3%。
消费者通常面临维权举证难问题
广州中院通过梳理近年来广州法院预付式消费案件情况,发现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虚假宣传、滥用格式条款、诱导消费贷款等违规行为。
据介绍,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宣传中使用“名师一对一辅导”“小班教学”等字眼夸大其办学资质、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但在现实中并未提供该服务。有的美容机构使用“X天彻底祛斑”“X天美白换肤”“开刀不留疤痕”等明显违反科学常识、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有的商家利用自己单方的条款制定权,将一些不公平格式条款纳入到合同之中,如常见的“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本卡一经售出恕不退款”等约定内容,明显增加消费者的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培训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有时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完成整套贷款手续,致使消费者“被贷款”。一旦培训机构不履行承诺或关门跑路,消费者不仅预付款难退还,还要被迫支付第三方平台贷款。
在涉预付式消费纠纷中,消费者通常面临维权举证难的问题。由于当前不少商家无证发卡、无照发卡、随意发卡的情况较为常见,加之部分经营者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以口头方式约定合同重要内容,因此当发生纠纷时,消费者难以举证,陷入维权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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