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国际船舶登记可全岛通办

:原题为_海南日报|国际船舶登记可全岛通办。
原题:海南海事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
国际船舶登记可全岛通办
日前 , 海南海事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 , 在推进“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结时限以及便利船舶换籍等方面开展了创新性探索 , 形成了一套比现行船舶登记程序更加高效便捷的船舶登记新程序 , 为进一步打造海南自贸港国际一流海事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 。
《程序规定》有五大亮点:
【海南日报|国际船舶登记可全岛通办】一是助力“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 , 明确在海南自贸港依法设立的企业所有、融资租赁或光船租赁的船舶可以依照本《程序规定》办理国际船舶登记 , 船籍港为“中国洋浦港” 。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 , 明确国际船舶登记可以网上受理 , 全岛通办 , 明确涉及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签注的其他船舶证书、文书由船舶登记机关统一办理 , 实施二级审批制度 , 减少了船舶登记办理环节 。 三是简化申请材料 , 推荐使用统一的格式文本 , 明确不同申请事项可同时办理 , 免于提交能够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核验的证照类材料原件以及海事机构签发的证书文书 , 大幅减少了申请材料 , 解决了船舶在办证过程中材料多问题 。 四是压缩办结时限 , 明确船舶登记机关在签发受理通知书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船舶登记手续 , 多个事项并联办理的最多可延长一日 , 将办结时限从现有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 提高了工作效率 。 五是便利船舶转籍 , 对因船舶所有权转移等原因转到“中国洋浦港”登记的国内船舶 , 允许申请人在上一港注销的同时 , 持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原船舶技术证书申请办理国际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 , 解决船舶转籍不停航问题 。 (采访人员陈雪怡 通讯员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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