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互联网反垄断指南”剖析:仅电商平台需要反垄断?( 三 )
在直播电商领域 , 由于市场相抵较小 , 有部分企业已经有一定市场规模 , 具备一定优势和支配地位 。 因此要有合法合规的要求 , 需要反垄断法 , 《指南》也做到了这一点 。
针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 黄晋认为 , 反垄断法目前调整更多的是涉及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 《指南》有助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和企业之间存在的排他性交易行为 , 独家销售合同等 。 《指南》界定了相关市场 , 对于企业和平台进行界定 。 根据其市场支配情况 , 是否有滥用行为 , 是根据法律上逻辑分析得出的 。
此外 , 黄晋认为 , 《指南》最大的意义在于为未来解决行业中的一些问题奠定了基础 。
媒体: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 让用户更有收获感
东方网今日就《指南》发布发表评论文章称 , 中国互联网消费在经过野蛮生长期后 , 已经快进入成熟期 。 此时平台经济的双边市场、多边市场与以生态为载体的特性决定平台经济要行稳致远 , 需要合规创新 。 通过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第三方等共同参与 , 形成共同监管新体系 。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院讲师:平台经济领域加强反垄断趋势不可逆转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院讲师谢远扬在一篇发给媒体的解读文章中称 , 《指南》在内容上针对互联网市场环境 , 以及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做出回应 。
《指南》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均作出专门规定 , 此外 , 还将算法共谋和轴辐协议等都视为垄断协议 。 并且《指南》对市场界定以及经营者集中认定标准弱化 。
谢远扬认为 , 目前在平台经济领域加强反垄断这一趋势已不可逆转 。
管清友:平台经济类公司确实要纳入监管
图片
经济学家管清友认为 , 互联网公司对公众数据的随意和无偿使用是个新现象 , 也是个问题 。 这种情况肯定要改变 , 平台经济类公司确实要纳入监管 。
叶檀:重拳出击 , 对阿里等非常痛苦
图片
财经评论家叶檀则表示 , 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指南》是一次性重拳出击 , 对阿里等企业“非常痛苦” 。
值得注意的是 , 11月10日 , 阿里巴巴港股跌5.1%;京东集团港股跌8.78%;美团港股则大跌10.5% 。 当日晚 , 几大巨头美股继续下跌 , 阿里巴巴美股跌8.26%;京东美股则跌5.63%;拼多多美股跌2.87%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三言财经 。 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 , 不代表和讯网立场 。 投资者据此操作 , 风险请自担 。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推荐阅读
- 壹艮财讯一点通|实体店纷纷“倒闭”的原因找到了,别错怪电商,和这3个原因有关
- 刘春雄新营销|“营销数字化10讲”之8:经过了去中间化和去品牌化,去平台化那天还会远吗?0102030405060708
- 行业互联网,科创板|中一签大赚10万?本周打新千万别错过这一家
- 行业互联网|1.5亿元重奖50位青年科学家!可做科研也可还房贷
- 行业互联网|理光发布全新RICOH M C2000,打造恰到好处的新精彩
- 行业互联网|深圳第22届高交会闭幕:一大批新技术新成果集中亮相
- 直播|官宣!中国首届电商新媒体峰会即将召开
- |互联网反垄断能成功吗?
- 京东|BATJ的江湖:腾讯称雄文娱,阿里京东逐鹿电商物流
- 行业互联网|2020十大新兴技术揭晓!每一项都可能颠覆我们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