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慢特病扩至常见病网上看病也纳入医保

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 , 让“信息和处方多跑路 , 患者少跑腿” 。 11月2日 ,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以下简称《意见》) , 积极探索开展统筹地区间外购处方流转相关功能模块互认等“互联网+”医保问题 。
《意见》明确 , 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 ,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 , 加快推进外购处方流转相关功能模块应用 , 便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处方流转 。
《意见》明确 , 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 , 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 。 其中个人负担的费用 , 可按规定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 , 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
【从慢特病扩至常见病网上看病也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复诊服务 , 按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收费和支付 。 发生的药品费用比照线下医保规定的支付标准和政策支付 。(耿兴敏)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