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造地”,别为土地财政把生态给毁了

▲图片源于网络 。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我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 占多少补多少 。 然而 , 近年来 , 这个政策却在一些地方被滥用——削山造地、占优补劣、弄虚作假等种种造地乱象迭出 。据《半月谈》报道 , 造地卖指标成了某些县区的生财之道 , 并由此催生出一种畸形的“毁林造地财政”——中部某县2019年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新增耕地1万余亩 , 当年占补平衡指标款收益达4.5亿元 , 占财政收入的1/5;有个别县 , 从2017年开始明确提出“造地提速” , 不惜毁林上万亩……所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 通俗理解就是占了多了就要新开垦多少 , 如此才能维护好18亿亩耕地红线 。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 却存在占用的是良田良地 , 而新开垦的耕地质量不高的情况 , 这也就导致耕地红线的变相突破 。就媒体的调查来看 , 类似现象的确不少 。 如一些用作项目开发的土地多为公路沿线交通便利的地方 , 水、电、路等配套完善 , 可谓是保证农业生产的良田 , 而腾挪复垦的土地大多来自空心村和工矿废弃地 , 即使土地不算贫瘠 , 因拆迁留下的房屋地基和碎石瓦砾也影响农民的正常耕作 。还有的地方则不惜以毁林的方式来开垦山地 , 结果一方面导致新增耕地质量不佳 , “新造的地里土豆都难长 , 更不要说种粮了” , 另一方面还破坏了生态 , 造成多输局面 。这类现象的出现 , 是由于本地过度开发导致耕地被侵占 , 只好通过新垦土地来“以次充好”;还有一些地方则是看中了土地增减挂钩中的巨大价值 , 从而通过“拆旧”等方式“造地”换取交易指标 。众所周知 , 我国目前耕地指标可以在国家统筹管理下跨地区“买卖” 。 如此既保障了一些“有钱没地”的地方的土地开发需要 , 也为一些“有地没钱”的贫困地区提供了发展资金 。 如前不久媒体报道 , 四川贫困地区“卖”指标挣了500多亿 。 这已成为一些地方脱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然而 , 在肯定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 , 以及一些地方为占补平衡所作努力的同时 , 对于一些变相突破耕地红线的做法 , 应该要有高度警惕 。要知道 , 在巨大收益诱惑下 , 一些地方为了卖地、“卖指标” , 不惜大规模“造地” , 既有突破耕地和生态“双红线”之嫌 , 也引发了一些消极的连锁反应 。 像近些年一些地方在“整治空心房”、推行集中居住、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急功近利” , 大都与此有关 。事实上 , 不管是占补平衡还是增减挂钩 , 国家都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要求 。 如国办2018年印发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就明确 , 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为依据 , 以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为主要来源 , 确保统筹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也就是说 , 不仅要保障“数量不减少” , 也要实现“质量不降低” , 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占补平衡” 。 尤其是在当前粮食安全被提到新高度的大背景下 , 更要把握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中的质量关 。这就要求 , 对于新开垦耕地 , 在选址、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必须要强化监管 , 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 避免一些地方“滥竽充数” 。另外 , 应该坚持“先垦后用”原则 , 对于未完成复垦且未达标的土地 , 禁止纳入增减挂钩体系;同时 , 也不妨因地制宜对一些地方的增减挂钩指标进行总量控制 , 遏制过度卖指标、“造地”的倾向 , 而对那些弄虚作假、占优补劣的做法更应该严格追责 。还要看到 , 一些地方过度地向土地要“价值” , 不惜变相突破耕地红线 , 或许与地方自身的财政压力有关 。 这也要求在优化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等领域的改革还需要加速推进 。说到底 , “造地卖指标”之风 , 还是源自土地财政依赖 , 只有在这个方面有更多求解 , 方能实现对占补平衡乱象的釜底抽薪 。作者:重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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