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男子杀死与妻子有染的“干舅舅”,作案后跪地磕头( 二 )


两人打斗声引起了家人的注意,随即赶来制止,看到于某已经躺在地上,胸前都是血,麻军跪在旁边手里拿着一把刀也没动,随后看到有路过的人就开始磕头也不说话。
【潇湘晨报|男子杀死与妻子有染的“干舅舅”,作案后跪地磕头】于某的妻子张某赶到时,看到于某一直往外冒血,裤子没有提上,露着屁股。麻军在于某身边跪着,对其说:“ 对不起老舅妈。” 张某说:“ 你这是干啥呢,你把我也给杀了得了。”
于某母亲魏某赶到现场,其问麻军因为什么,麻军没说别的,一直说 “ 我对不起你 ”。
旁人报了警,于某被送往医院但最终不治。麻军手上的刀被夺走,最终也在众人劝说下去了医院,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隋某事后赶到医院,麻军见到她,说了一句。
“ 我把他杀了。”
辩护人称被告人遭夺妻之恨属于 “ 激情杀人 ”,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20 年 8 月 4 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控麻军犯故意杀人罪,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于某的妻子张某,母亲魏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被告人赔偿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80 万元。
庭审中,隋某的证词证实:其和于某几年前开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大概三个月前于某说他妻子不能生育,他不能没有后代,要跟他妻子离婚,也让其与麻军离婚,然后他们在一起生活。麻军从北京打工回来,因为他有三个月没有给家拿钱了,而且于某还坚持要娶她。
麻军曾质问她是不是因为外面有人了,她承认跟于某有不正当关系。
在庭审中,麻军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并欲与被告人的妻子结婚,被告人恳求被害人放手无果,在夺妻之恨无法容忍的情况下将被害人杀死,属激情杀人,且属于自首和愿意经济赔偿,恳请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麻军因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用刀将他人扎死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该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杀人后,委托他人报警并主张在案发现场等待,虽然后经他人劝说去医院就医,但在医院被抓捕时无逃跑和抗拒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说明其有投案的自愿性和主动性,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 激情杀人 ” 仅是作为刑事侦查术语来描述犯罪过程,我国刑法并没有对该情节进行定义,所以辩护人所提的被告人属 “ 激情杀人 ” 的辩护观点无法采纳,但被害人作为有妇之夫与被告人妻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双方矛盾的激化负有过错责任,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系因婚恋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件,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判决, 被告人麻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麻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张某丧葬费 37887 元。
(文中麻军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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