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亡史|秦砖:从睡虎地秦简出发,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秦帝国兴亡史( 二 )


秦朝有许多的制度上的创新,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往往概括性地描述为“统一文字,实行郡县制、军功授爵制等”。但深入研究后会发现,这些“新”制度都延续了“旧制度”的某些特征。
在郡县制度上,一来,“郡县制”并非秦之首创,早在春秋时代的楚国,就已经设立了“县”,还派遣了专门的官员“县公”。
二来,“裂土实封”的制度在秦依然存在,诸如“右庶长”等军功爵,可以获得授田封邑,并且能够传到子孙辈。《商君书》中,有“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也就是说,爵位到了五大夫者,不仅拥有税邑,还可以招募“客”,即私臣。
军功授爵制,乍看之下,给了平民一条通往上流阶层的有力通道,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着诸多的限制。
根据《秦砖》中所整理的史料记载,战场上杀俘的平民士兵,其所能赐予的最高爵位只有三级,还有一个上限:不得超过五大夫爵。而且一旦做到了屯长、百将等职位,连在战场上“砍头”的资格都没有了,更遑论以军功加官进爵。即便上升空间有限,还是有人甘愿为此冒险,甚至出现过“杀同袍”冒充敌人的荒唐事件。
与之相对应的,是一些王侯将相之后,大将、贵胄和他们的亲信,即使没有上阵杀敌,依然有更多的机会跻身贵族阶层,获得高官厚禄。因此,秦朝从本质上而言,仍是一个注重血统与身份的贵族社会。陈胜吴广起义时,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或许正是对这一社会规则的控诉。
03秦制的根基:数目字管理下的“经营资源化”
承前启后的秦制,在具体的制度细节上,有大量的律令条文作为保障。
在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有著名的“秦律十八种”,涵盖了《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置吏律》《军爵律》等共18个类目的摘录。秦朝百姓的日常生活、服役赋税等都被纳入到严密的律令体系之中。
 兴亡史|秦砖:从睡虎地秦简出发,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秦帝国兴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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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的地方管理中,从中央到郡县,再到乡、里,形成了一个层叠交错的管理网络。 根据里耶秦简中“课”目的相关记载,秦朝对民间的田地、人口、牲畜等条目都有极为详细的规定。以“仓课志”类目为例,其中就包括了畜彘鸡狗产子课、畜彘鸡狗死亡课、徒隶死亡课、作务产子课、徒隶行徭课、畜雁死亡课、畜雁产子课等7个子类目。
每一“课”的数据,都要进行逐级的统计、汇总,形成固定格式的文书,一层层上报至中央。各层级的官员会有“课”和“程两类”考核指标,相应的也会有各种奖惩措施,在《厩苑律》中,就记载有关于牛“生产”和“死亡”的指标。
兴亡史|秦砖:从睡虎地秦简出发,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秦帝国兴亡史】刘三解在《秦砖》中,将秦始皇时期从下至上的“上计”制度,形容为一个拥有上千家分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而皇帝本人则是这个大公司的总经营者。
在某种程度上,秦朝已经具备了历史学家黄仁宇所说的“数目字管理”之雏形。但是,这时的“数目字管理”存在着显著的缺陷。
第一,系统的数目字管理的基础在于货币化程度。在生产力水平有限的情况下,秦朝的大量经济数据难以货币化,不同的计量单位、税基等混杂其中,造成了庞大的数据统计工作量,管理成本自然水涨船高。
其实,即使到了明代,根据黄仁宇在《16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的观点,财政上的数目字管理仍然亟待完善。在明代,受到财政职权集中制度的影响,物资、商品、人力、官员薪俸等的统计口径,既有白银、铜钱等货币化指标,也有许多项目仍采用基础统计单位。混乱的统计数据,成为导致明朝财政管理缺乏活力的重要原因。
第二,下沉到乡、里这样的基层部门,在加强对地方控制力的同时,更核心的诉求是为了实现“资源化”。换句话说,在秦制之下,无论是人,还是家畜,都被视为一个个“生产经营性资源”,要最大限度榨取其价值,成为统治者攫取利益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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