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景区接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 学校停止每天健康打卡

3月28日 , 河南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出通知 。 要求 , 有序恢复旅游景区运营 , 对影剧院等演出场所、旅游景区等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在低风险地区举办且参加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 原则上不作核酸检测要求;快速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尽早建立郑州全市免疫屏障 。
健康监测期间 , 非必要不外出
对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进入郑州的人员 , 由属地区县(市)闭环接回 , 查验72小时内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证明 , 无有效检测证明的第一时间安排检测 。 核酸与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异常的 , 按照规定处置;核酸与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 , 实施7天健康监测 , 不再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河南郑州景区接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 学校停止每天健康打卡】由郑州口岸入境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 , 目的地为郑州市外的 , 由各健康关爱中心工作专班负责闭环送至机场、车站离郑 。
人员健康监测期间 , 非必要不外出 , 若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每日早、晚向社区(村)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 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 已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再进行血清抗体检测 。
密切接触者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 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 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于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 , 不得扩大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的范围 , 不得延长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限 。
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日内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 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天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 间隔1日和第14天期满时分别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核酸检测 。 对密接的密接在隔离医学观察当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规范核酸检测采样
对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 , 应当采集鼻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 , 不得采集肛拭子标本检测 。
对“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群进行核酸检测时 , 首选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 。
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集中隔离点继续保留健康码查验措施
密闭性公共场所应落实好戴口罩、测温、保持社交距离、消毒、通风、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 , 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 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就医、购物、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应佩戴口罩 。
新郑机场、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郑州西站、巩义站、长途汽车站落实进站测温、出站测温亮码查验措施 , 并在出站口设置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返郑人员专用通道 。 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集中隔离点继续保留健康码查验措施 , 其他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 。 上述需查验健康码的场所 , 对不使用或者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 , 应提供便利服务 。
有序恢复旅游景区运营 , 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
有序恢复旅游景区运营 , 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 , 有序放开家庭聚集活动 。 对影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统一限制 。
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健康管理、管控聚集性活动、校园健康总体“日报告”“零报告”、校外人员入校核查、高校学生临时离校报备等防控措施 。 各类学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 , 可适度组织学生户外活动 。 在国内均为低风险地区期间 , 停止毎天健康打卡 。
开放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探视 , 对探视人数和次数不做统一限制 , 探视须实名登记预约、进入测温、佩戴口罩 。 恢复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 。 殡葬服务机构继续落实错峰、限流措施 。
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应对购买、使用退热类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
强化对进口冷链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的监测 , 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 切实防范感染风险 。
所有聚集性活动应适度控制人员密度
所有聚集性活动应适度控制人员密度 , 缩短活动时间 , 落实测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 。 在低风险地区举办且参加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 原则上不作核酸检测要求 。 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活动 , 须经属地区县(市)市疫情防控部门审核评估;50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 由属地区县(市)疫情防控部门审核评估并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 。 农村地区婚宴、丧葬等家庭聚集活动实施村级备案 。 暂缓审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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