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全面核查!

4月2日晚 , 山西太原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晋阳剑”发布消息称 , 太原市委政法委已于4月1日牵头组建核查组 , 4月2日进驻清徐 , 对“山西一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 舆情所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 核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全面核查!
文章图片

太原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晋阳剑”通报内容
2020年4月14日晚 , 因多次搭讪、调戏被拒 , 男子李某锋从怀中掏出一把三棱军刺 , 猛地刺向在酒吧兼职的女大学生张姝姝 。 当晚张姝姝因大失血死亡 , 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锋被警方抓获 。
2020年12月22日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 李某锋因缓刑期间犯故意杀人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一审判决书显示 , 李某锋供述称“拿刀本意是吓唬” , 其辩护人亦提出“属酒后激情杀人”“疑遗传醉酒精神分裂症”“系投案自首”等多条辩护意见 , 但均未被法院采纳 。 一审宣判后 , 李某锋一方提出上诉 , 认为量刑畸重 , 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
4月2日晚9时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再次拨通张姝姝母亲贾女士的电话 , 其表示已关注到官方通报 。 “清徐县公安局局长及副县长四十分钟前来到我们家 , 刚刚才走 , 他们一是来表示对家属的慰问 , 二是表示一定会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 ”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全面核查!
文章图片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全面核查!
文章图片

一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亦显示 , 李某锋此次作案系缓刑考验期内再次作案 。 2017年4月8日 , 李某锋因吸毒被清徐县东湖派出所行政拘留 , 但因未满18岁不予执行;2019年6月24日 , 李某锋因在饭店吃饭与人发生争执 , 持饭店菜刀砍伤被害人脸部 , 犯故意伤害罪 , 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且在缓刑期内 , 李某锋还曾与人打架斗殴 。
“我们也把诉求反馈给了他们 , 凶手(李某锋)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到再次犯罪 , 这中间司法局、街道办、公安以及一系列职能部门必须得严查 , 他们表示一定会的 , 让我们放心 。 ”张姝姝二叔说 。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全面核查!】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 由公安机关考察 , 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 第七十七条规定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 , 情节严重的 , 应当撤销缓刑 , 执行原判刑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