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一男子因违规停放电动车引发火灾 被拘留15天

【广东汕尾一男子因违规停放电动车引发火灾 被拘留15天】2021年4月3日凌晨3时许 , 陆丰市碣石镇沙埔头浅海学校附近一民房发生火灾 , 该起火灾烧毁1辆电动车和部分家具等物品 , 房间烟熏严重 , 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 经调查认定事主李某某 , 因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引发火灾 , 涉嫌存在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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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 过失引发火灾的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消防部门提示】在建筑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等楼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充电都属于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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