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屡清不绝尚须源头治理( 二 )


第三类是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检或者有许多条违法记录没有处理的车辆 。 交警部门会通过电话发送手机短信 , 或者寄送邮件、登报等形式 , 通知车辆所有人 , 限期接受处理 。 如果联系不到车主 , 或者车主不来处理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 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 , 交警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 经公告3个月仍然不来接受处理的 , 依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 。
出台制度为科学处置提供依据
“僵尸车”存在多重隐患 , 也经常被集中清理 , 但依然屡清不绝 , 一而再卷土重来 。
“这主要是因为存在法律盲区 。 ”据业内人士说 , 在现行法律规定下 ,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 , 即便是长期无人问津的“僵尸车” , 从法律上讲也是有主物 , 其仍属于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因此 , 交管部门处理起“僵尸车”有苦恼 。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二中队队长王第荣说 , 日常工作中 , 如果发现“僵尸车”是停放在道路上且造成交通阻碍 , 交警勘查后可直接拖走 , 之后通过查询车牌与车主取得联系 , 对其进行处理 。 但“僵尸车”如果没有交通违法 , 或是停放在停车位或小区内 , 交警不能对其处理 。
城管和小区物业面对“僵尸车”也很尴尬 。 针对小区物业关于小区内有违停车辆的情况反映 , 城管部门要先向交警部门查询车主信息 , 然后通知车主 , 但是由于手上没有年检等权限 , 有的车主甚至在接到几次城管电话后 , 仍置之不理 。 有物业工作人员说 , 要是碰上“僵尸车”在小区内正常停放且缴纳停车费 , 那么无可厚非 。 但一些长期停放在车库里或小区道路上的“僵尸车” , 占据了公共资源 , 因属于私人财产 , 物业也无权将其强行拖走 。
为了破除困境 ,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鸠江大队三中队队长汪晓峰建议 , 首先 , 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制度 , 从停留时限、车辆破损程度等方面对“僵尸车”进行认定 , 并从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权益的角度 , 设计“僵尸车”发现、处置、登记、追查制度 , 从处理职责、处理程序、认定依据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 为科学处置“僵尸车”提供依据 。
其次 , 从源头治理的角度 , 推行依法强制报废制度 , 鼓励车主依法处置报废车 。 同时 , 依据车辆登记信息 , 对所有在册车辆的处理行为进行跟踪监管 , 对沦为“僵尸车”的 , 依法追究车辆所有人责任 , 从根本上遏止“僵尸车”的产生 。
【“僵尸车”屡清不绝尚须源头治理】交警还特别提醒“僵尸车”车主 , 任何车辆包括行人如果与“僵尸车”发生事故 , “僵尸车”车主也要承担责任 , 类似事例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 。 当然 , 作为社会一员 , 车主们也应多些自律意识 , 按时年检 , 对于无法行驶的车辆应积极予以报废处理 , 让“僵尸车”远离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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