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二天新娘“跑路”,撤销婚姻用了7年……

时隔近7年 , 福建省闽侯县的姚某终于在民政局撤销了他与“莫某”的婚姻登记 。
就在他们登记结婚的第二天 , 收了6.8万元彩礼的新娘竟然一去不返 。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 , 姚某为了摆脱这段“婚姻”给生活带来的影响 , 可谓费尽周折 。 最终在检察机关帮助下 , 问题才得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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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的新娘】
2013年12月 , 姚某经过媒人牵线认识了莫某 。 莫某自称1988年生人 , 到福州找工作 , 暂住在宾馆里 。 姚某对她印象不错 , 时常陪她逛街、买衣服 。 时间不长 , 他就有了与对方结婚的打算 。
姚某要结婚 , 莫某便提出要6.8万元的彩礼 。 对此 , 姚某并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
“因为自己年纪大了 , 也着急结婚 。 ”姚某说 , 家人对此也是认可的 , 还向亲戚家借了7万元 。 二人领了结婚证 , 女方收下全额彩礼现金 , 还拿了5000元给媒人 。
谁知 , 领了结婚证后不到24小时 , 新娘就失踪了 。
“那天 , 她说要把彩礼汇给家人 , 让我带她到银行汇款 。 我填单子时 , 她说大厅空气不好要出去透透气 , 哪能想到 , 一转眼的工夫人就不见了 。 ”姚某说 , 第二天他赶到派出所 , 被告知二人结婚证上莫某的头像 , 与系统中身份证上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 他这才意识到 , 自己遭遇了骗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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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某不只骗了姚某 。 调查显示 , 莫某在广西、浙江、山西、福建、安徽共有5次婚姻登记信息 。 据办案的检察机关透露 ,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该案进行侦查 。
【“离婚”花了7年】
面对“人财两空” , 姚某只能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 没想到 ,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
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 , 根据当时施行的婚姻法规定 , 只有受胁迫的婚姻才可以撤销 。 但姚某的遭遇 , 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
于是 , 姚某被这样一段“婚姻”关系“围困”了 。 即使后来有了新的女友 , 也无法领证结婚 。
2017年底 , 忍无可忍的姚某找到律师寻求帮助 。 律师建议他提起行政诉讼 , 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 然而 , 由于家中的诸多变故 , 直到超过5年诉讼期限 , 姚某也没来得及提起诉讼 。 他此后提起的多次民事诉讼也均被法院驳回 。
2020年 , 姚某通过律师了解到可以申请检察机关介入行使监督权 , 遂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 经过审查 ,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虽然已经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 但姚某的诉求合法合理 , 决定将其纳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 并指定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
为办好这个案件 , 检察机关专程前往山西调查莫某骗婚的情况 , 并在另一名与莫某登记结婚的男子处了解到如出一辙的受骗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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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 闽侯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和专家论证会 。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 , 该案虽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 但在检察机关充分调查核实认定骗婚事实的基础上 , 民政部门应纠正此前的颁证行为 。
在检察机关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后 , 民政局注销了姚某和莫某的婚姻登记信息 。 针对姚某多年奔波申诉、生活艰难的情况 , 闽侯县检察院还给予司法救助4万元 , 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 督促县公安局进一步对莫某的骗婚行为立案侦查 。
【如何撤销婚姻?】
实际上 , 对于“骗婚”情形下婚姻关系的处理 , 法律界意见不一 。 今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 , 婚姻法已被取代 。 而在民法典立法过程中 , “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曾被写入草案 , 后又被删除 。
此前 , 民法典制定过程中 , 有意见认为 , 这种行为可能仅是违反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 , 不宜一律认定为无效 , 可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婚姻效力 。 还有法学专家说 , 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 , 往往是为了掩盖重婚、未到结婚年龄等 , 而民法典已经明确了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 并增加规定了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 , 因此无须再重复规定 。
对于“骗婚”引发的婚姻登记问题 , 司法机关也有关注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 ,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 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 , 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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