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高三毕业生庆祝学业结束后醉酒驾驶,法院对其定罪免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董柳 
通讯员 倪丽珠
广州一名高三毕业生为庆祝学业结束 , 和朋友喝了一场 , 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返家途中被查出醉驾 。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近期一审判决被告人小余犯危险驾驶罪 , 免予刑事处罚 。
2020年7月18日22时许 , 为和朋友庆祝学业结束 , 被告人小余与朋友在离家附近不远的烧烤档喝啤酒 , 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返回家 , 行驶至小区附近的时候被公安人员查获 。 经检验 , 被告人小余被查获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6毫克/100毫升 , 属于醉酒驾驶 。
小余刚刚年满18周岁 , 系202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 , 无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 。 2020年6月以优异成绩毕业 , 并先后被加拿大两所名校录取 , 若被判处刑罚 , 基于出入境及学校管理要求 , 小余将可能失去求学机会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小余犯罪情节轻微 , 且能够深刻认罪悔罪 。 首先 , 案发当天小余喝酒后骑行的距离较短;其次 , 深夜行驶 , 路面交通流量不大 , 社会危害性较小 , 犯罪情节轻微;最后 , 被告人小余自愿认罪 ,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其在《悔过书》中陈述“通过此次对国家法律政策的认真学习 , 切实认识到自身错误 , 悔恨不已 , 在走向社会之前上了一堂难忘的法律课 , 保证今后一定加强自我约束 , 强化自身责任感 , 增加法律意识观念 ,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 并在学成归来时报效祖国” 。
其次 , 小余犯罪时刚刚年满十八周岁 , 一贯表现良好 。 小余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尊师重教、待人宽厚、学习认真勤奋 , 无发生过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 以优异成绩顺利毕业 , 并先后取得国际知名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余犯危险驾驶罪 , 免予刑事处罚 。
该院刑庭四级高级法官章莹表示 , 被告人小余无视国家法律 , 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依法可对其适用“拘役 , 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
但是 , 被告人小余犯罪情节轻微 , 且案发时刚刚年满十八周岁 , 心智尚不成熟 , 对自身行为控制能力不足 , 此次犯罪出于一念之差、侥幸心理 , 犯罪后有深刻的悔罪表现 。 其刚刚高中毕业并先后被加拿大两所名校录取 , 若被判处刑罚 , 基于出入境及学校管理要求 , 可能失去求学机会 。
章莹称 ,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 参照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 , 对被告人小余定罪免刑 , 可以促使其改过自新 , 继续完成学业 。
而且 , 对于在校学生轻微违法犯罪 , 在司法实践中亦有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之先例 。 故根据本案具体情况 , 综合考虑被告人小余的年龄、醉酒驾驶机动车类型(摩托车)、行驶距离、行驶时段、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 ,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余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可改造性大、能够真诚悔罪 ,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 , 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 (更多新闻资讯 , 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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