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家庭承租其父母或子女将不予补贴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 , 规范住房租赁合同 ,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截至4月23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征求意见稿在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同时 , 明确市场租房补贴家庭若租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 , 不予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
对于自行在市场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 , 本市一直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缓解住房压力 。 按照2020年8月执行的新政 , 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补3500元 。 而要想取得市场租房补贴 , 补贴家庭需提供相应材料与证明 。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合同签订、简化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 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 , 应对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情况予以核验 。 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但未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家庭 , 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按上款要求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
补贴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 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 , 补贴家庭可持申请人身份证、代发银行的银行卡、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及复印件 , 直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 房屋出租人(含单位)无需到场;补贴家庭承租平房的 , 出租人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
【北京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家庭承租其父母或子女将不予补贴】值得一提的是 , 参考上海、天津等地做法 , 征求意见稿也首度明确 , 对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 , 不予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 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正在承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 , 应在年度复核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主动申报 , 并在年度复核之后6个月内换租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 , 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
住房租赁企业应将出租的房屋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承租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住房 , 须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后 , 方可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 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 , 责令补贴家庭退回已领取补贴的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收回补贴后 , 应向补贴家庭出具收款凭证 , 并退回至区指定账户 。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退回的补贴资金单独记账 , 每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报补贴预算时 , 应予以核减 。
_本文原题《北京就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征求意见 家庭承租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将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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