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幼托指南”:天气条件具备,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 , 明确在天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 全日制托班每天至少有3小时各种强度的身体活动 , 其中至少1小时为中高强度活动 。
【浙江“幼托指南”:天气条件具备,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管理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托班 , 半日制参照执行 。 根据指南 , 幼儿活动以个别、小组活动为主 , 尽可能安排在户外 。 天气条件具备 , 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天气条件不具备 , 幼儿每日参与不少于2小时的室内体育活动 。 同时 , 每班不超过20人 , 幼儿与保教人员(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比不高于7:1 。 用房应设在一楼、二楼 , 按班级独立成套并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 , 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 活动区地面宜铺设柔软、有弹性的材料 , 应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 , 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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