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醉酒驾驶货车撞上前方电动车 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据@滁州公安交警在线消息 近日 , 省道315道路72KM+800米(凤阳县刘府镇大桥加油站)路段处李某驾驶皖MC26**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315由西向东行驶至省道315道路72KM(凤阳县刘府镇大桥加油站)+800米路段处时 , 撞到前方同向谢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 , 造成谢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李某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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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醉酒驾驶货车撞上前方电动车 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后李某归案 , 经抽血鉴定 , 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7mg/ml,达到醉驾标准 。 凤阳交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谢某无责任 。 李某醉酒肇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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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采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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