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因学习达不到要求,多次遭生母家暴!其父母监护权现已被撤销

推搡致伤、指甲抓伤脸、用烤热的铲刀烫脸……因学习达不到母亲的要求 , 女童佳佳(化名)多次遭到生母家暴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在推动多部门穷尽教育、训诫等手段后 , 决定启动司法救济途径 , 支持女童外婆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的诉讼请求 。 目前 , 崇川区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 , 撤销佳佳父母的监护权 , 依法重新指定其外婆作为其监护人 。
佳佳现年12岁 , 4岁时父母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 , 由母亲李平(化名)抚养 。 李平离婚后经营一家美容院 , 经常晚归 , 外婆长期帮忙料理佳佳的日常生活 。 后来 , 由李平独自抚养佳佳 。 从那时起 , 佳佳的童年就与家暴相伴 。 进入小学后 , 家暴“升级” , 佳佳的额头及脸上常见被殴打的伤痕 。
2020年4月 , 专业社工在佳佳所在街道摸排走访中得知她的处境 , 将情况反馈至崇川区检察院 。 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立即前往佳佳就读的小学调查 , 找到佳佳和她的外公外婆当面核实 , 情况基本属实 。 “你还愿意和妈妈过吗?”佳佳流着泪对检察官表示 , 如果妈妈能不打她 , 还是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 。
检察官认为 , 李平打孩子 , 和“望女成凤”焦虑心态有关 , 母女关系并不是没有修复的可能 , 遂决定先从教育入手 , 由妇联、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社会力量及时介入 , 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佳佳进行心理疏导 。
然而 , 李平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问题 , 检察官遂联合当地公安民警对李平进行反家暴的训诫教育 , 并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 , 建议她改变教育方法 。 李平当面承诺不再殴打佳佳 , 但不久后在一次检查作业中又出手殴打佳佳 。 经公安部门鉴定 , 孩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为了孩子的安全 , 崇川区检察院于2021年1月5日制发检察建议 , 建议公安机关向同级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 警诫其母 。 法院裁定禁止李平对佳佳实施家庭暴力 , 期限为六个月 。 在裁定生效之日 , 检察官把这个消息告知了佳佳就读的学校 , 要求学校在此期间内高度关注佳佳的状态 , 一旦再发生伤害事件立即履行报告义务 。 然而 , 今年4月 , 检察官接到学校电话报告 , 佳佳又因未完成其母亲布置的额外作业先后两次被母亲伤害 , 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
怎样破解佳佳面临的家暴困境?检察官反复研究后认为:李平的行为仅因教育理念偏差而起 , 与一般的虐待行为有较大区别 , 目前不宜上升刑法层面 。 如果家暴频次程度升级 , 不排除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能 。 同时 , 该案系民事领域、家庭亲情案件 , 敏感特殊 , 公权力应当谨慎介入 , 鉴于目前佳佳的特殊情况 , 可以尝试介入“变更监护权”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 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 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 , 撤销监护人资格 。 该院委托社工作了深度社会调查 , 及时与佳佳其他亲属取得联系 。 经了解 , 佳佳生父居无定所 , 佳佳幼年由外婆带大 , 与外婆感情较深 , 而外婆的身体、现居住的环境及经济来源均尚可 , 具有监护能力 。
最终 , 在征得佳佳外婆同意后 , 检察官指导老人提起撤销李平对佳佳的监护权之诉 , 并于3月22日依法发出支持起诉意见 。 日前 ,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12岁女孩因学习达不到要求,多次遭生母家暴!其父母监护权现已被撤销】“撤销监护权不是目的 , 只是阶段性举措 。 ”该院检察长孙亚表示 , 检察机关会跟踪关注 , 综合考虑孩子成长、母亲悔改、外婆抚养能力等情况 , 联合多部门保留采取其他措施的可能性 。 未来 , 如果李平真心悔改、不再施暴并积极改善母女关系 ,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恢复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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