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父母谁有房有钱孩子就归谁吗?法院这样判

离婚后 , 孩子到底该由谁抚养?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父母一方谁经济条件更优越 , 有房有钱有车 , 孩子就归谁抚养?不一定 。
在广州市 , 一对闪婚夫妻离婚时就因为孩子归属问题闹上法院 , 男方认为自己收入稳定 , 还有学区房 , 可为孩子提供良好读书条件 , 相比之下 , 女方学历低 , 没房产且工作不稳定 , 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 女方则认为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看生活水平的高低 , 而且孩子出生后也一直都是由她照顾 , 跟随她生活 。
到底抚养权该给孩子父亲还是孩子母亲?
采访人员5月6日从广州白云法院了解到 ,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后 , 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
闪婚夫妻婚前缺乏了解 , 婚后无法相处
阿健和燕子在2017年结婚 , 2018年生娃 , 却在2020年提出离婚 。
阿健认为 , 婚前双方缺乏了解 , 感情基础薄弱 , 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都不同 , 时常发生争吵 。 燕子婚后一直在家不愿意外出工作 , 同一屋檐下也是分房而居 , 多年来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 既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 , 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幸福 。
2019年11月 , 燕子找借口搬到天河去住 , 双方开始分居 。 因双方争吵不断 , 性格不合 , 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 毫无和好可能 , 故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
面对丈夫的离婚控诉 , 燕子表示同意离婚 , 但不同意丈夫阿健所说 , “我们确实是因为婚前缺乏了解 , 感情基础薄弱而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 但他对我的其他指责均是违背事实的谎言 。 ”
唯一的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爸爸钱多无陪伴 PK 妈妈钱少却温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 , 阿健名下房产为婚前财产 , 双方没有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处理 , 也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情况 , 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 。
阿健提出 , 孩子豪豪应归自己抚养 , 且无需燕子支付抚养费 。
阿健认为 , 自己有稳定收入 , 有学区房 , 且个人素质高 , 可为孩子提供良好的读书条件 , 父母身体健康 , 有退休金 , 可以协助照顾孩子 。
【离婚了,父母谁有房有钱孩子就归谁吗?法院这样判】相比之下 , 燕子学历低没房产且工作不稳定 , 又租住在城中村 , 无法让孩子入读好的学校 , 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
燕子称 , 孩子的抚养权应归自己 , 阿健每月应支付1500-2000元的抚养费 。 自己在43岁高龄艰难产子生下豪豪 , 难以再次怀孕;豪豪属于早产儿 , 遵医嘱至今尚在母乳加辅食喂养的调理当中 , 且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 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而阿健工作繁忙 , 作为父亲从未单独带过孩子 , 根本无暇照顾体弱多病的幼儿 。 自己婚前一直从事小生意 , 户籍地有股份分红和宅基地房屋居住 。 二人分居后 , 自己带着豪豪租住在与父母和胞弟相距不远的地方 , 相互照应 , 能感受大家庭亲情氛围 。 豪豪的外公外婆身体健康 , 有精力且愿意协助照顾豪豪 。
燕子提出 , 阿健及其家人因燕子的学历、出身、收入均不如阿健 , 对自己始终盛气凌人 , 指责有加 , 这样的品格并不适合抚养孩子 , 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看生活水平的高低 , 更重要的是家长们言传身教的道德品质教育 。
法院:孩子归妈妈抚养 ,
爸爸提高每月抚养费标准
白云法院认为 , 豪豪庭审时为两岁两个月 , 年幼弱小 , 虽然目前燕子居住、生活、教育条件与阿健相比略显不足 , 但她亦有收入和固定住所 , 具备抚养能力 , 且年幼孩童自出生起就一直由燕子抚养照顾 , 安然健康成长 , 生活成长环境一直稳定 , 庭审时亦能看出年幼孩童对母亲的依赖与眷恋 , 贸然改变幼童成长环境不利于现阶段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
至于物质经济方面 , 阿健作为孩子的父亲理应承担抚养责任 , 有能力协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抚养环境 。
综上 , 法院依法判决:
1、豪豪由燕子携带抚养 。
2、关于抚养费数额 。 因为有固定收入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 负担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 。 庭审中 , 阿健自认其月收入约2万元 , 结合子女现阶段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本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 , 法院酌定阿健每月支付抚养费为2500元 。
3、关于探望权 。 综合双方陈述意见 , 阿健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 可每周探望儿子豪豪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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