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坐公交只投一元,拒绝补票还干扰司机驾驶

来源| 潇湘晨报
采访人员|於广强
5 月 6 日 , 长沙彭女士向潇湘晨报爆料:5 日下午 4 点左右 , 她乘坐 215 路公交 , 途经雨花区新华都万家城时 , 车上一名约 50 岁的女子只给一元 , 拒绝补票还骂司机 。 期间该女子与司机发生争执 , 甚至有小幅度肢体冲突 。

长沙一女子坐公交只投一元,拒绝补票还干扰司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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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女士介绍 , 当时她刚上车不久 。 上车时就发现该女子和司机争执 , 从两人对话中得知该女子多次上车只交车费 1 元 , 而投币乘车的实际票价为 2 元 。 司机发现后要求其补全 , 对方拒绝 。
司机只好开车 , 到了该女子要下车时 , 司机拒绝开门要求其补票 。 该女子拒不补票 , 辱骂司机要求开门 。
彭女士表示 , 司机没有开门继续行车 。 于是该女子两次抢夺方向盘 , 第二次被她拍下来 。 拍摄的视频显示 , 当时该女子把手伸入驾驶室 , 试图干扰司机驾驶 。

长沙一女子坐公交只投一元,拒绝补票还干扰司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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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该女子干扰司机驾车后 , 彭女士忍耐不住警告她 , 你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 会报警处理 。 该女子听到这话态度有所缓和 , 补交了车费 , 随后下车离去 。
5 月 6 日 , 长沙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 彭女士视频反映情况确有其事 , 至于该女子是否抢夺方向盘 , 正在对此展开调查 。
【长沙一女子坐公交只投一元,拒绝补票还干扰司机驾驶】潇湘晨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刑法修正案已明确抢夺方向盘行为入刑 。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 , 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 危及公共安全的 ,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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