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男子为方便吸毒逃避查处 盗用他人身份证被判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身份证件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工具 。 谁料滁州一男子为方便继续吸食毒品逃避公安机关查处 , 竟冒名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去宾馆开房 。 据滁州南谯区人民法院消息 , 近日 , 南谯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盗用身份证件案 , 依法判处胡某犯盗用身份证件罪 , 判处拘役三个月 , 并处罚金三千元 。
胡某 , 2016年因吸食毒品被两次行政处罚 。 后胡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查处 , 方便自己在宾馆开房继续吸食毒品 , 于同年5月1日、5月11日、5月20日、6月2日 , 先后四次使用他人捡到的“王某”身份证在多个宾馆登记开房吸食毒品 。 期间 , 胡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 , 为了逃避处罚 , 胡某又使用姓名为“王某”的身份证冒用“王某”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 , 导致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姓名为“王某”本人因登记吸食毒品而被公安机关调查 。
【滁州一男子为方便吸毒逃避查处 盗用他人身份证被判刑】南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 , 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其归案后 , 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 愿意接受处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采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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