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被六安检察机关追诉 一男子获刑三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据六安检察消息:日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石某某、荣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中 , 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时剥丝抽茧、察微析疑 , 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 , 成功追诉被告人曾某某 。
经审查查明:2018年下半年 , 曾某某伙同被告人石某某、荣某某 , 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 , 雇佣被告人卢某驾驶铲车 , 在六安市裕安区淠河河道盗采砂石 , 共出售获利约15万元 , 经安徽地质矿产勘查局312地质队、六安市裕安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 , 所非法开采的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为7100余吨 , 经济价值为50余万元 。
【非法采矿被六安检察机关追诉 一男子获刑三年】庭审中 , 曾某某当庭自愿认罪 。 最终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曾某某犯非法采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通过对漏犯的成功追诉 , 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诉前主导责任 , 也维护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公平公正 , 确保依法惩处不漏一人 。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采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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