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老虎机”变“提款机”?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五年十个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放老虎机挺赚钱的 , 一起投资“老虎机”生意 , 要是有人来查 , 我公安机关有认识的人 , 我能摆平!”这位说话“自信满满”声称能带别人赚钱的龚某 , 最近是自信不起来了 。 据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消息 , 近日 , 南谯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件 , 依法判处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 并处罚金3万元 , 责令被告人龚某退赔被害人陈某121100元、方某82300元 , 共计203000元 。
2020年7月至12月 , 龚某虚构其和方某、陈某投资“老虎机”生意的事实 , 谎称其认识公安机关领导 , 先后邀请方某、陈某和其一起投资“老虎机”生意 。 期间 , 龚某隐瞒其从未打算购买并摆放“老虎机”的真相 , 虚构“老虎机”生意需要打点关系、换取硬币等事由 , 要求陈某、方某追加“老虎机”生意的费用 , 方某、陈某按照龚某的要求分别将各自投资的“老虎机”生意的各项费用先后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龚某 。
南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隐瞒事实真相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构成诈骗罪 , 应依法应予惩处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滁州:“老虎机”变“提款机”?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五年十个月】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采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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