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 网友感慨:好奇葩的保险

2016年 , 徐先生和张女士购买了一份“爱情保险” , 合同约定只要两人3年内持续存在婚姻关系 , 就可以拿到2.3万余元赔付 。
该保险起止日期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3日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 , 徐某购买的这份爱情保险 , 如果在保期内主险没有出过险 , 而且保期内与保险合同上的“指定心上人”持续存在婚姻关系 , 那么徐某就可以得到2.3万余元赔付 。
然而 , 合同到期后 , 徐某却没有如愿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多次沟通未果后 , 徐某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诉至济南市高新区法院 , 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约定 。
近日 , 济南市高新区法院受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法庭上 , 徐某出示了结婚证原件 , 称其伴侣有事不能到庭 。然而 , 保险公司却辩称 , 徐某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
网友热议|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 网友感慨:好奇葩的保险
文章图片
在案情清楚证据充分而某保险公司拒绝调解的情况下 , 济南市高新区法院认为 , 原告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 不违反法律规定 , 予以支持 , 于是判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应该依法履约 。保险公司接到速裁判决书时当即表示履行 , 全额将保险金打款至徐某名下 。
此事也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 , 刚知道还有这种保险 , 真是太奇葩了?
专家也是表示 , 购买爱情保险 , 是对婚姻的美好寄托 , 但幸福婚姻生活并不是靠冰冷的条款和人民法院的裁判 , 更应该依靠的是夫妻之间的尊重、理解和信任 。
【网友热议|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 网友感慨:好奇葩的保险】
网友热议|夫妻俩购买“爱情保险”到期遭拒赔 网友感慨:好奇葩的保险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