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元代青花瓷瓶:一名商人与保镖的3亿元古董交易案中案( 三 )


2019年9月 , 沈阳市公安局铁?区分局民警在江西抓获王新 。 此后 , 王新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报告显示 , 严锡培提交的涉案青花瓷瓶并非元代古董 , 而是现代仿制品 , 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100元 。 而此前对涉案瓷瓶估价3.3亿元的上海新球文化艺术交流公司 , 被证实并不具备艺术品鉴定资质 。
警方还查明 , 当年打电话给严锡培 , 表示愿出高价收购瓷瓶的“拍卖行工作人员” , 是涉案人员李俊均、王钊冒充的 。

真假元代青花瓷瓶:一名商人与保镖的3亿元古董交易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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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部分)
2020年12月31日 , 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刑事判决书显示 ,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 , 为诱使被害人严锡培购买仿制元代青花瓷瓶 , 被告人王新将瓷瓶邮寄给严锡培 , 此后将瓷瓶价值鉴定文件及其母亲伪造的遗嘱交给严锡培 , 假意委托他寻找买家 , 并指使李俊均、王钊(均另案处理)冒充拍卖行工作人员 , 联系严锡培协商高价购买瓷瓶 , 从而诱骗严锡培以3亿元价格签订瓷瓶转让协议 , 此后骗得部分购瓶款120.5万元 。
铁西区法院以诈骗罪 , 对王新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30万元 , 其赃款120.5万元退赔给严培锡 。 王新不服 , 提出上诉 。
2021年4月底 , 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 , 驳回王新的上诉 , 维持原判 。
6月7日 , 王新的母亲徐清香告诉澎湃新闻 , 她和儿子对涉案瓷瓶的“真假”鉴定有异议 , 真正的元代青花瓷瓶可能被严锡培“调包”了 , “那个瓷瓶严锡培保管了三年 , 他交出来的不是我儿子给他的那个瓷瓶 。 ”
不过 , 一审、二审法院均采信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 , 认为涉案青花瓷瓶没有被“调包” 。 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 , 涉案瓷瓶被王新送去鉴定(评估价值3.3亿元)后 , 该鉴定文书中的瓷瓶图片 , 与严锡培交来的青花瓷瓶实物“应为同一物品” 。
徐清香说 , 根据王新的意愿 , 她近日已向沈阳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
二审法院作出裁定后 , 此案被害人严锡培婉拒了采访 , 也不愿再提“瓶子”的事 , “这个事我不好说 , 司法部门会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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