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障的日结工“游击作战”出了事咋办?( 二 )


“一些工人选择‘游击作战’ , 这种情况下管理会混乱 。 现在不少‘老板’没有固定的队伍 , 都招日结工 , 完全是工人自己对自己负责 。 ”刘宇说 。
“老板”一跑 , 难以维权
“游击作战”挣得相对多 , 但也带来高风险 。 从业7年的韩波曾经历过不少惊心动魄的时刻 。 有一次 , 他的工友因垂悬下来的安全绳被经过的卡车带跑 , 坠落身亡 。 当时工友所在的公司以“只签了劳务合同 , 是给雇主干活时出的事 , 与公司无关”为由 , 拒不负责 。
每当回想起这次事件 , 韩波都暗自担心:没有保障的日结工“游击作战”出了事咋办?
一名从事多家保险公司代理的经纪人告诉《工人日报》采访人员 , 高空作业保险属于五类职业意外险 , 不少保险公司都要求企业以团队方式购买 , 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 个人不能购买此类保险 。 像韩波这样通过同乡团队“游击作战” , 自然没有这类保险的保障 。
一旦发生事故 , 谁该负责?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书显示 , 康某受余某雇佣在加油站安装广告牌 , 从高处坠下 , 严重受伤 。 法院判定 , 康某无施工资质 , 且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余某雇佣时未审查其资质 , 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加油站未审查余某相关资质 , 三方都需承担相应责任 。
北京华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佳表示 , 如何担责主要依据高空作业者从事高空作业基于何种法律关系来判断 。 如为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仅在法定情形下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为劳务关系 , 在确定提供劳务一方自负责任时 , 应综合考虑具体作业高度、是否长期从事高空作业等因素;为承揽关系时 , 要考虑定作人是否存在选任过错(如作业人无高空作业资质)或指示过错(如指示作业人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擦拭外墙玻璃) 。
宋佳还指出 , 应将高空作业纳入国家级管理系统 , 由专门的政府部门进行监管 , 提高高空作业行业门槛 。
“‘游击队员’一旦出了安全事故 , ‘老板’一跑 , 难以维权 。 ”刘宇说 , “因此 , 不鼓励工人为了眼前利益而不考虑风险成本 。 同时 , 要对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重点打击 。 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意识 , 逐渐形成良好、健康的行业环境 , 这需要一个过程 , 更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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