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坐大巴安检时发现子弹,台州公安:拘留!

7月18日 , 路桥客运南站大厅里 , 准备乘坐大巴的旅客们排成了长队 , 正按秩序缓缓通过安检 。 紧挨安检的地方 , 安检人员正在忙碌着 , 有登记危险品、违禁品的 , 有使用液体识别仪的 , 还有进行开包检查的 。 突然 , 安检员大喊一声拦下一名旅客 , 并立即呼叫客运中心值班民警 , 汇报情况……

一男子坐大巴安检时发现子弹,台州公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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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什么事?
怎么会让安检员如此警觉呢?
原来当天上午8时许 , 安检员进行人身检查时发现 , 有一乘客左侧裤兜内有疑似子弹类物品 。 安检员立刻通知民警 , 经民警检查 , 发现乘客小胡(化名)口袋内所携带的物品确实是一发子弹 , 民警随即将小胡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
经查证 , 小胡 , 今年17岁 , 湖南人 , 暑假过来看望父亲 。 小胡告诉民警 , 今天自己正准备从路桥乘车到金华 , 再换乘火车回老家的 。 他称这颗子弹是三、四年前在湖南老家的附近的河床里捡到的 , 觉得好玩就一直放在家里 。 民警仔细检查发现 , 子弹没有被击发过 , 有火药在里面 , 若受热或受到撞击 , 有可能会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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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 , 小胡表示:“我对自己私藏弹药并将弹药带至公共场所的行为 , 感到十分的后悔 , 不应该携带子弹到处跑 , 应该第一时间上交相关部门的 。 ”
经鉴定 , 该子弹长为5.54厘米 , 底座刻有“66、77”字样的圆锥形56式步枪子弹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 可以并五百元以下罚款 。 路桥警方随后对小胡处以行政拘留六天的处罚 。
【一男子坐大巴安检时发现子弹,台州公安:拘留!】在出行前应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充分了解 , 以免触犯法律 , 给自己的旅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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